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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局 江西省应急厅联合开展安全约谈

时间:2024-03-17 来源: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江西局 分享:

针对今年以来新余市分宜县、九江市瑞昌市接连发生非煤矿山事故4起死亡4人的严峻形势。3月15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江西局与江西省应急管理厅联合约谈了新余市、九江市应急管理部门负责人以及分宜县、瑞昌市政府分管负责人,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江西局副局长杨市龙、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副厅长徐何明参加约谈。

约谈会指出,分宜县和瑞昌市均为省级非煤矿山重点县,4起事故分别发生在春节前夕和全国两会期间,影响恶劣、教训深刻,暴露出矿山企业汲取事故教训不深刻,处理效益与安全严重失衡,日常安全管理严重缺失,风险管控存在严重漏洞,地方政府安全监管部门重大风险防控存在盲区,“三管三必须”落实不到位,安全监管压力传导不足等突出问题,映射出两市存在认识不到位、监管人员专业能力不足、安全培训走过场等突出矛盾。

约谈会强调,这次开会既是约谈,更是事故原因分析。两市要直面当前矿山安全生产严峻形势,深刻反思事故教训,举一反三、狠抓落实,坚决克服隐患问题“击鼓传花”、监管执法“宽松软虚”、监管链条“断档脱节”、“数字排查、纸面整改”等安全生产领域形式主义,切实扭转被动局面。

约谈会要求,两市要尽快完成事故调查,依法依规开展事故调查,从严从重追究责任。要树牢安全发展理念,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要求,压紧压实责任,推动提升涉矿安全监管部门合力和系统治理水平。要坚持底线思维,采取断然措施,组织对非煤矿山企业全面开展安全“会诊”,逐一落实管控措施,坚决防控重大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存量,有效管控增量,防止类似事故发生。要聚焦重大安全风险、重大事故隐患严格监管执法,加强专业监管能力建设,有效运用涉矿安全监管部门公共社会资源,努力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要深刻汲取新余“1.24”特大火灾事故教训,让惨痛教训入脑入心,固化、深化、潜移默化安全生产意识。要扎实有序开展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抓好年度重点工作落实,加强矿山复工复产安全防范,提前谋划抓好“桃花汛 ”期间尾矿库安全防范工作,高标准、严要求开展矿山常态化监管,坚决遏制事故高发、频发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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