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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平顶山市卫东区兴东二矿“6·21”特别重大炸药燃烧事故

时间:2022-03-21 分享:



时间:2010年6月21日

地点:河南省平顶山市卫东区兴东二矿

后果:事故造成49人死亡、26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803万元。

事故原因:

兴东二矿井下1号炸药存放点存放的非法私制硝铵炸药自燃后,引燃炸药存放点内木料及附近巷道内的塑料网、木支护材料、电缆等,产生高温气流和大量的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体,导致井下作业人员灼伤和中毒窒息伤亡。

防范措施:

1.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

2.严格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

3.加强煤矿爆炸物品管理,严厉打击非法购买、储存、使用爆炸物品行为。

4.加快煤炭企业重组步伐,加强煤矿整合兼并重组期间的安全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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