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城矿务局建新煤矿“10.13”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案例分析
时间:2017-12-05 00:00 来源:江西煤矿安全监察局 作者: 点击: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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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0月13日23时36分,丰城矿务局建新煤矿6#采区1113东顺槽发生一起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造成19人死亡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达600.4万元。 (1)事故单位概况。 建新煤矿位于丰城市上塘镇境内。井田走向长3.10km,斜长2.26km。始建于1958年7月,设计生产能力为60万吨/年。通过矿井改造后,2006年核定生产能力81万吨/年,2007年1~9月实际生产原煤60.6万吨。 矿井采用斜井开拓,混合式通风,矿井总风量8890m3/min,矿井负压3100~3400Pa。开采B4单一煤层,2006年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68.02m3/min,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29.64m3/t,属煤与瓦斯突出矿井。 (2)事故经过。 1113东顺槽位于6#采区6#皮带下山西侧,为由东向西掘进的1113工作面顺槽,巷道设计长度690m。1113顺槽标高-580m,开采深度约630m。巷道布置在B4煤层中,该区瓦斯压力约3.9MPa,瓦斯含量约18m3/t,属严重突出危险区。B4煤层平均煤厚2.5m,夹矸厚0.3m,顶板为深灰泥质粉砂岩,厚3-4m,底板为泥岩,厚1.2-1.5m。 10月11日中班1113东顺槽向西开始恢复进尺,至10月13日中班止共进尺12.1米。13日晚班,掘进二区1113东顺槽作业班组有14人上班,其中跟班副区长为付某,21:00的进班会上布置进尺,至23:35综合队先后有7名作业人员进入1113东顺槽运钻机,工人进行破煤和打锚索作业的震动效应诱发了以地应力为主导的煤与瓦斯突出。 (3)事故原因。 ①直接原因: 1113东顺槽位于严重突出危险区,工人进行破煤和打锚索作业的震动效应诱发了以地应力为主导的煤与瓦斯突出。 ②间接原因: 对以地应力为主导的煤与瓦斯突出的复杂性认识不足。建新煤矿由于开采深度已达到630m,地压大、煤层瓦斯压力大(3.9MPa)、瓦斯含量高(18m3/t)。 1113东顺槽开门点上帮施工的钻孔未达到设计要求,瓦斯预抽上帮5m控制范围虽然满足《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的规定要求(2m~4m),但不足以抵抗该区域地应力、瓦斯压力的破坏。 生产组织、人员管理上存在漏洞。建新煤矿未制定统一协调各区队生产组织、人员管理的有关规定,事故前1113东顺槽27米巷道内有21人多工序平行作业,短时间内临时进入较多人员。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