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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县吕江煤矿“3.31” 较大瓦斯窒息事故案例分析

2001年3月31日13:00左右,上饶县吕江煤矿二水平第一亚阶段-90m西大巷上山掘进,挖通老窿,涌出大量瓦斯,造成三人窒息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5万元。

(1)事故单位概况。

吕江煤矿是上饶县县属煤矿,该矿老井始建于1958年,1997年因为资源枯竭而报废。1997年3月另兴建一新井,1998年8月投产。新井采用一对斜井开拓,主斜井井标高+104m,斜长294m,倾角25度,井底标高-45m,担负提煤、行人和下料。副井标高+104m,斜长204m,倾角25度,井底标高-17m,作为回风和安全出口。该矿开采B15煤层,煤厚1.5m,倾角30度。

(2)事故经过。

3月31日早班(8:00-16:00),安排5人到-90m东平巷煤层上山掘进,其中3人(班长梁旺灵,大工梁旺炎、鄢国庆)掘进,2人(梁旺水、余良高)拖煤,大约13:00,大工鄢国庆对班长梁旺灵说:“挖到老窿了,不要再挖了”。梁旺灵说:“煤好挖,多挖一点,多赚一点钱,不要紧,再挖几拖箕”。拖煤工梁旺水,余良高出来走到-90m大巷进风侧,等了约10多分钟,没看到梁旺灵、梁旺炎、鄢国庆等三人下来,就返回上山看情况,两人走到事故上山10多米处,感觉不正常,看到三人都倒在巷道档头,就牵来用于另一个工作面(东平巷)通风的风筒对事故点进行加强通风,并立即报告工区长陈其考派在-115m延深工作面作业的杨绍林上井向领导汇报井下已出事故。

(3)事故原因。

①梁旺灵、梁旺炎、鄢国庆三人在-90m东平巷掘通老窿,引起老窿大量高浓度CH4、CO2等有害有毒气体涌出,是造成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②技术管理混乱,巷道施工无作业规程,无任何安全技术措施,没有对老采空区情况进行调查分析、提出切实的安全防范措施。

③安全管理混乱,无章可循,把关不严。矿井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未建立岗位安全责任制,未配备专职瓦斯检查员,瓦检工作由工区长兼任,不能有效地起到把关作用。

④矿领导思想意识淡薄,矿井安全投入不足,职工安全培训不到位。全矿仅有一台瓦检器,且几个月未维修,不能有效检查瓦斯浓度。职工大多未经过培训,安全知识缺乏,安全技术素质低,自我保安意识相当淡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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