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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局召开全省煤矿复工复产工作推进会

时间:2024-02-28 来源: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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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贯彻落实《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做好春节前后停产停工矿山安全管理和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2月27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组织召开了煤矿复工复产工作推进会,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社,二级巡视员张培仁参加会议并讲话。

会议通报了2023年全国及陕西省矿山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及遇难人员情况,分析了当前煤矿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通报了近期在煤矿复工复产过程中安全监管部门及煤矿企业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复工复产工作要求。

李社副局长提出要求,一要充分认识煤矿复工复产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深入学习领会国家局5号文件精神和《煤矿复工复产验收管理办法》要求,树立“起步就是冲刺,开局就是决战”的思想,从讲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年初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夯实责任,制定方案和措施,做到早部署、早安排,全力抓好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二要夯实煤矿复工复产期间的安全责任。对已复工复产的煤矿,落实领导联系包保责任,明确联系包保人员,认真落实联系包保工作责任和措施。对尚未复工复产验收的煤矿,要落实专人联系盯守、驻矿盯守,督促煤矿充分做好复产复工前的准备工作。对长期停工停产煤矿,要落实驻矿盯守或巡查责任,采取限制供电、停止供应火工品等综合管控措施,严防明停暗开。三要煤矿企业上级公司、安全监管部门严把煤矿安全生产复工复产验收关。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局5号文件领会上级公司、安全监管部门复工复产验收职责,按要求组织开展验收工作,认真履行验收程序及审批签字手续,坚持“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在验收过程中,对煤矿各系统、各环节要全覆盖检查验收,充分研判复工复产中存在的安全风险,严把安全条件关、人员配备关、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关。四要煤矿企业全面做好煤矿复工复产准备工作。由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复工复产方案,严格落实重大灾害治理措施;组织全员开展隐患排查,按照“五定”原则严格落实治理措施,讲好开工第一课、带好开工第一班,确保关键人员齐全、安全培训到位、灾害治理到位、风险管控到位、隐患排查治理到位、设备设施维护到位、技术措施到位。五要各安全监察执法处现场跟进督促。各执法处处长要动态掌握辖区煤矿复工复产详细情况,每天要将情况报信息办、统计中心,统计中心每天将全省的情况汇总上报国家局。严格按照国家局5号文要求,对暂未复工复产的煤矿,督促严格落实停产停工安全技术措施,在跟进督查中检查上级公司、监管部门验收质量。

张培仁二级巡视员在推进会上通报了煤矿及其上级公司、安全监管部门在安全风险分析预警系统运行、信息处置及维护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求各市县、煤矿企业及上级公司要第一时间处置信息中断、超限报警等异常情况,充分发挥安全监管信息系统作用。

会议就宣贯《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及重大灾害治理、煤矿企业上级公司重点工作还提出了要求。

各产煤市、县(市、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各煤矿企业上级公司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各煤矿矿长、各执法处处长约400人视频参加了推进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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