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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局对府谷县政府开展监督检查

时间:2024-04-22 来源: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 分享:

4月18日至19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监察执法二处对府谷县人民政府煤矿安全监管工作开展监督检查。

检查组听取了府谷县人民政府就两办《意见》和国务院安委会《硬措施》的贯彻落实、煤矿复工复产验收、煤矿三年治本攻坚行动、监管力量配备等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对照《对地方政府煤矿安全监管工作开展常态化督政的通知》和《对地方政府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监督检查表》等文件要求检查了相关资料,通报了府谷县人民政府煤矿安全监管工作和煤矿企业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就监察监管一体化执法进行了交流讨论。

检查组提出五点要求:一是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两个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严格规范开展煤矿安全监管工作,不断夯实监管责任并督促煤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二是以两办《意见》《硬措施》《煤矿安全生产条例》为抓手,制定切实可行的贯彻、落实措施,提高煤矿安全监管能力。三是强化基础提升和科技兴安,通过建立示范矿井,整体推动辖区煤矿信息化、智能化、标准化建设。四是全面强化驻矿盯守责任,落实好分片包矿、驻矿安监员驻矿盯守制度,推动监管工作向一线延伸。五是持续推进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和灾害治理,加快部署区域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工作。

府谷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政府办、公安局、应急局、能源局、资源规划局、电力部门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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