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矿山安全生产专项督导帮扶及时奖励
拟奖励对象公示
按照《公务员奖励规定》和《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开展贵州矿山安全生产专项督导帮扶及时奖励的通知》有关精神,经逐级推荐、审核、评选、考察等程序,并经国家局党组研究决定,拟给予安建斌、魏乐平等2名公务员记二等功,给予潘洪季等10名公务员记三等功,给予于海等18名公务员嘉奖(见附件1);拟给予煤矿组第一工作组第五小组1个公务员集体记二等功,给予煤矿组第二工作组第三小组1个公务员集体记三等功,给予非煤组第一工作组第二小组1个公务员集体嘉奖(见附件2)。
现将拟奖励对象予以公示,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人事司如实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反映者须署真实姓名。
公示期限:2024年3月14日至3月20日。
受理单位: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人事司。
受理电话:010-64463287、64463620(带传真)。
附件:1.贵州矿山安全生产专项督导帮扶及时奖励公务员公示对象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人事司
2024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