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掀开煤炭偷采的“隐身衣”——全国煤矿隐蔽工作面集中打击行动调查

时间:2024-05-14 来源:中国煤炭报 分享:

为了增加产量,山西长治一家煤矿在未批准的采煤工作面疯狂采煤。

在该矿提供的《15号煤层施工进度图》上,标注150101采煤工作面回风顺槽长度为218米、运输顺槽长度为212米。但现场实测发现,该工作面回风顺槽长度为311米、运输槽长度为311米。面对测量结果,该矿负责人承认工作面图纸造假的动机是为了多出煤。

这是国务院安委办山西省矿山安全生产督导组第二工作组将打击煤矿隐蔽工作面情况纳入重点督导内容,在长治查实一起违法行为的一幕。

该督导组监察员表示,近年来,受高强度保供、高利益驱使等因素影响,一些煤矿企业为了早出煤、快出煤、多出煤,采取隐瞒采掘工作面的非法手段,掩盖超能力生产、多头面采掘、超层越界盗采等违法行为。这在正常生产建设煤矿隐蔽工作面较为集中。

2023年以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国家局)组织开展集中打击煤矿隐蔽工作面行动,全国共清理了510个煤矿隐蔽工作面。

今年1月至2月,国家局组织5个省级局成立执法小分队,对内蒙古、河南、贵州、云南、陕西5个产煤省份开展专项检查。同时,山西、黑龙江矿山安全生产督导组也将打击煤矿隐蔽工作面纳入重点督导内容。执法小分队、督导组通过举报电话、电子邮箱、信箱等方式收集线索,通过明查暗访、直插井下,查实了诸多问题。

脱离安全监管监察令人后怕

“2023年,你矿回采多少煤?”

“6万吨左右。”

“你矿2023年布置了几个采煤工作面?”

“1个。”

“布置的这个工作面回采进度和年初没有多少变化,掘进巷道也不多,那6万吨煤是从哪里来的?”

“这个……”

这是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云南局监察执法一处组建的执法组对辖区煤矿开展隐蔽工作面专项监察时的场景。

云南局监察执法一处监察员发现,该矿由建设矿井转为生产矿井仅1年,首采工作面因受断层影响基本未回采,但煤仓有大量堆煤。随后,该处监察员在煤矿“内部测量”图纸和相关通风数据报表中找到了6万吨煤的来源。

“内部测量”图纸显示,该矿在01采区布置了2个采煤工作面和2个掘进工作面,却未标绘在迎检的图纸中;测风报表中对01采区的配风量和汇报现有工作面的需风量相差较大。通过这些信息,该处监察员找到了隐蔽工作面的具体位置。

“之所以要开展严厉打击煤矿隐蔽工作面专项检查,是因为煤矿企业在隐蔽工作面采煤时往往会降低安全生产条件,弱化现场安全管理,极易造成重大生产安全事故。”云南局监察执法一处督导组一名专家说。

蓄意隐瞒采掘工作面逃避监管,暴露出煤矿企业未严格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责任,未做到依法办矿、依法管矿、依法治理安全,法治意识淡薄。

近年来,一些煤矿在隐蔽工作面偷偷生产,事故频发。2023年发生的陕西延安新泰煤矿“8·21”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黑龙江鸡西坤源煤矿“12·20”重大运输事故、吉林白山吉坤矿业“4·2”较大瓦斯爆燃事故、辽宁阜新弘霖煤矿“6·27”较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等均存在隐蔽工作面生产问题。这些隐蔽工作面存在瓦斯监控系统造假、人员定位系统造假等问题,脱离安全监管监察,贻害无穷。

相关督导组成员介绍,煤矿隐瞒工作面的主要原因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一些煤矿系统复杂,采掘布局不合理、采掘接续紧张,违规布置多个工作面并隐瞒。二是一些煤矿受利益驱使,通过隐瞒工作面掩盖超规定数量布置工作面、超能力组织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一些井田面积小、资源面临枯竭的煤矿,布置不正规工作面或超层越界开采。四是一些煤矿实际控制人或上级公司盲目下达不切实际的产量、利润指标,煤矿为完成指标违法违规组织生产。

事实上,在2023年开展集中打击煤矿隐蔽工作面期间,国家局就通过思想发动、政策引导,让全国煤矿企业主动上报隐蔽工作面,但收效甚微。一些煤矿隐瞒工作面的主观意愿较为强烈,一些监管部门也存在打击煤矿隐蔽工作面主观意愿不高、能力欠缺等问题。

据上报统计,24个产煤省份中有14个产煤省份的煤矿存在隐蔽工作面。其中,黑龙江省106处煤矿主动上报327个隐蔽工作面。其余各省份煤矿普遍存在侥幸心理,自查上报隐蔽工作面的主动性不足。

各省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查出77处煤矿存在182个隐蔽工作面。其中,煤矿安全监察部门查出69处煤矿、170个隐蔽工作面,分别占比89.6%和93.4%。监管部门查出8处煤矿、12个隐蔽工作面,分别占比10.4%和6.6%。

从被查出隐蔽工作面的煤矿的生产建设类型和状态来看,生产煤矿有55处、占比71.4%,建设煤矿有22处、占比28.6%;正常生产建设煤矿有52处、占比67.5%,停工停产整改煤矿有25处、占比32.5%。

此外,黑龙江、福建、甘肃、湖南、云南等省份被查出存在隐蔽工作面的煤矿数量占井工煤矿总数比例较高。以上情况暴露出煤矿存在隐蔽工作面行为较为普遍。

私营和中小型煤矿现象居多

日前,国务院安委办山西省矿山安全生产督导组第四工作组来到山西协希羊泉煤业有限公司。该矿是阳城县唯一的私营矿,正在进行矿井建设。

该督导组监察执法人员经反复搜寻和核实,救护队员使用大锤敲击、辨识确认,终于打开了9号密闭。在密闭内,电缆、移动变压器等赫然入目。在事实面前,该矿矿长终于承认了给该督导组提供的3号煤层采掘工程平面图是假图纸,同时还存在另外两处假密闭,构筑假密闭就是为了躲避安全检查。

据了解,在查处的隐蔽工作面中,涉及私营煤矿和中小型煤矿企业居多,暴露出该类型企业法治意识淡薄、安全基础薄弱等突出问题。

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查出的77处煤矿、182个隐蔽工作面中,小型矿井41处、占比53.2%,中型矿井23处、占比29.9%,大型矿井13处、占比16.9%;私营煤矿52处、占比67.5%,国有煤矿25处、占比32.5%。

相关督导组成员介绍,私营煤矿和中小型煤矿存在隐蔽工作面居多,主要有四个方面因素。一是煤炭价格利润可观,这类煤矿负责人更容易受到利益驱使,为了钱不要命。二是安全投入少,煤矿负责人法治意识淡薄,投机倒把心理作祟,更容易超层越界开采,从而导致出现隐蔽工作面。三是这类煤矿资源储量相对较少,更容易出现越界盗采行为,从而通过隐瞒工作面增加开采量。四是煤矿负责人的专业性不强、风险意识较弱,职工对煤矿负责人的要求唯命是从,层层失管失控。

有业内人士表示,煤矿每年都会设计产能,但每年的开采量不能超过设计产能的10%,每月的开采量不能超过月平均开采量的10%,否则就是超能力开采,属于重大事故隐患。一些私营煤矿和中小型煤矿盲目追求利益,增加采煤量,重生产、轻安全,人为制造重大安全隐患,极易引发安全生产事故。

这位业内人士分析,目前煤炭价格趋势走低,利润较往年减少,不少私营煤矿通过增加开采量保证企业的利润,更容易出现隐蔽工作面超能力生产的问题。

私营煤矿和中小型煤矿存在隐蔽工作面不仅数量居多,而且方式五花八门。

相关督导组成员介绍,从查处的煤矿隐蔽工作面案例来看,通过“开天窗”“挖地道”“设推拉门”等方式隐瞒工作面,作假手段隐形变异、花样翻新。例如,山西协希羊泉煤业、新疆莎车县长胜煤矿构筑密闭并喷浆伪装成巷道,贵州六盘水市五排煤矿施工密闭并用木板、砂袋等伪装成巷帮,贵州六盘水市五星煤矿通过设置临时风障、堆积材料遮挡隐蔽工作面入口。

“一些煤矿为隐瞒工作面,不安装安全监控系统、人员位置监测系统,瓦斯假检漏检,重大灾害不治理,甚至超层越界盗采煤炭资源,极易造成重特大事故。”一名督导组成员说。

重拳出击清理隐蔽工作面

针对上述现象,相关督导组专家表示,必须改进监管监察方式,奔着关键去、奔着要害抓,提升执法效能。

为此,国家局在2023年开展集中打击煤矿隐蔽工作面行动的基础上,还在今年1月至2月开展打击煤矿隐蔽工作面专项检查行动。国家局组织5个省级局成立执法小分队,在5个产煤省份深挖细查煤矿隐蔽工作面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山西、黑龙江矿山安全生产督导组也将打击煤矿隐蔽工作面纳入重点督导内容。

在开展打击煤矿隐蔽工作面专项检查行动期间,执法小分队共抽查检查煤矿33处,查处了4处煤矿、8个隐蔽工作面。这其中,有3处煤矿、7个隐蔽工作面源自群众举报线索。

相关督导组成员表示,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和督导组梳理的煤矿,重点关注生产建设煤矿多、灾害严重煤矿多、整合重组技改煤矿多、隐蔽工作面违法案例多的地区,重点聚焦非法违法突出、资源储量不足、采掘接续紧张、长期停工停产整改、开采强度较大的煤矿,联合被检地区省级局对区域内煤矿隐蔽工作面情况开展专项研判。

“各执法小分队和督导组坚持井上井下、线上线下、资料现场相结合,通过对人员分布及定位、风量分配、用电量、产量来源、运输量、瓦斯量来源、涌水量、民用爆炸物品使用去向等逐项因素进行分析对比,追踪隐蔽工作面的蛛丝马迹。”四川局一名督导组成员说,四川局执法小分队收到河南兴岭煤矿隐蔽工作面举报线索后,通过对产量来源分析对比发现:正规采煤工作面2023年仅推进20米,与煤矿出煤量严重不符,通过进一步核查发现该矿存在隐蔽采掘工作面。

通过各种手段,各执法小分队和督导组查实了一批隐蔽工作面举报线索,打击了一批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曝光了一批典型违法违规案例,追究了一批单位和人员的责任,震慑了一批法治意识淡薄的企业。

“当前,各个相关部门要多措并举,抓住关键人、关键事,瞄准致命弱点,坚决打击隐蔽工作面违法行为,淘汰部分安全生产条件落后的私营和中小型煤矿。”相关督导组专家指出,煤矿企业要坚决落实主体责任,着眼于提升本质安全。

相关督导组专家建议,要持续深入开展煤矿隐蔽工作面专项整治。借鉴黑龙江、云南、山西等地经验做法,结合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安排部署推进煤矿隐蔽工作面专项整治,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整治责任,细化整治措施,逐矿分析研判,常态化开展明查暗访,从严从重从快查处隐蔽工作面,对主动自查上报的煤矿依法从轻、减轻或免于行政处罚。督促各地区、各部门加大对正常生产建设煤矿、私有和中小型煤矿的检查力度,对查出的煤矿隐蔽工作面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做到惩处一批、约谈一批、问责一批、通报一批、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联合惩戒一批“五个一批”,强化2024年监管监察执法工作的精准性、有效性和穿透性,倒逼煤矿主体责任落实。

同时,要强化执法监督和专项“督政”。结合执法监督工作安排,适时组织异地监管监察力量对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执法工作开展专项考评监督,通报曝光一批“煤矿长期隐瞒采掘工作面生产,驻矿安监员应当发现而未发现”等典型案例,向地方党委政府提出追责问责监察建议。建立完善常态化抽查、交办、核查、约谈、报告等工作机制,及时向市县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通报移办重大问题隐患,向省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专报突出问题和对策建议,切实当好“吹哨人”。聚焦加强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细化“打非治违”“督政”要件。对市县政府开展专项“督政”,力求精准画像、有的放矢、抓住关键、防住要害。

此外,要形成打击隐蔽工作面长效机制,研究相关措施,督促各地区、各部门在日常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执法过程中,加强对人员分布及定位、风量分配、用电量、产量来源、运输量、瓦斯量来源、涌水量、民用爆炸物品使用去向等逐项因素进行分析对比;进一步畅通举报渠道,认真开展隐蔽工作面举报线索核查,严厉打击煤矿隐蔽工作面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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