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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创新奖励办法

时间:2022-06-28 来源:煤视界 分享:

为了提高技术人员业务素质,提高企业的技术水平,达到技术一流的要求,做到以技术增效、以技术保安。鼓励技术人员积极进行科技攻关、技术创新、革新改造,加快我矿科技兴矿的步伐,建设技术一流矿井。我矿积极开展科技攻关、技术创新、革新改造活动,并制定具体的奖励办法,具体要求如下:

第一条  参加鉴定内容。

参加鉴定内容所指:重大项目科技攻关项目、技术革新、技术改造、合理化建议、发表科技论文等技术创新活动。

科研攻关重大项目主要指对我矿发展具有重大战略意义,能有效解决制约矿井安全生产和企业发展的突出问题,延长矿井服务年限,或大幅度降低生产成本的项目。

技术革新是指对生产、材料加工的工艺进行技术改进,对生产设备、设施进行技术改造,或能管理创新,能够明显提高生产效率或降低生产成本的举措。

发表科技论文是指在国家或省一级的刊物发表技术、管理、先进工艺等论文,并获得三等奖以上。

合理化建议类指有利于企业发展、安全管理、节支降耗、增加效益的建议等。

第二条  组织管理机构。

成立优秀科技创新鉴定管理小组

组长:  矿长党委书记)。

副组长:副矿级领导。

成员:  副总、矿长助理及职能科室、财务科负责人

科技创新鉴定活动管理办公室设在生产技术科。

第三条  组织安排。

原则上每年的12月下旬开始组织至次年的元月下旬结束

(一)每年从12月20日至次年元月10日,由生产技术科(科技研发中心)、机电科、通防科、安全科等单位或个人向鉴定活动管理办公室推荐科技攻关、技术创新、革新改造的有关材料(附:立项书、申报人简介、有关证明材料、获奖证书、论文发表刊物原件),限每人不多于2份。

(二)从次年元月11日至20日,由鉴定活动管理办公室向鉴定小组提供参评科技攻关、技术创新、革新改造项目的有关材料。在组长的领导下小组成员对所有推荐的项目逐一进行鉴定。

(三)次年元月21至30日,由组长召集鉴定小组全体成员及各科室主要负责人、立项人召开项目鉴定复鉴会议。对初步鉴定的项目进行评议,评议方式采取无记名打分式。由鉴定小组统计得分情况,对初步鉴定的项目同意率超过2/3数视为通过,否则对该项目重新鉴定。

(四)最后由组长宣布项目鉴定结果,并颁发荣誉证书。

(五)鉴定过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并在纪委书记、政工科长的监督下进行。

第四条  奖励办法。

(一)重大项目科研攻关取得成功或通过上级技术主管部门审查通过技术创新、革新改造项目具有实质性进步发表科技论文,对煤矿生产、发展具有实际指导意义,有利于技术推广、科技创新、安全新举措、管理新思路,矿将对有关人员进行奖励,具体奖励办法根据产生的效果另行规定。

(二)有利于企业发展、安全管理、节支降耗、增加效益的建议,奖励方法由科技创新鉴定管理小组视该建议产生的效果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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