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巷道开掘、贯通现场会审制度

时间:2022-07-05 来源:煤视界 分享: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切实加强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巷道开掘、贯通期间的安全生产,有效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根据《煤炭法》、《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矿实际,特制定巷道开掘、贯通现场会审制度。

第一条  凡在矿范围内施工的所有巷道开掘、贯通时都必须严格执行现场会审制度。

第二条  现场会审有分管领导、职能科室及施工单位共同对现场进行勘察会审,巷道开掘现场会审组织由生产技术科负责,巷道贯通现场会审组织由地质测量科、通防科负责。

第三条  巷道开掘现场会审具体内容和要求如下:

(一)矿地测部门必须提前按照设计给出开门位置,标定好中线。

(二)局部通风机接好风筒保证通风正常。

(三)各种支护材料、施工工具等是否准备齐全。

(四)供风、供水管路必须接至开门点位置。

(五)开门点附近10m范围巷道支护 提前加固情况。

(六)检查现场是否挪走易损设施、设备,掩护好附近巷道内的电缆、风筒、运输设备及风水管路等。

(七)查看现场各类图牌板是否悬挂齐全。

(八)供电、运输、监测监控等系统应完善好,具备开工条件。

(九)其他现场需要会审的事项。

第四条  巷道贯通现场会审具体内容和要求如下:

(一)现场检查是否严格执行贯通专项措施。

(二)检查现场施工情况,精确测量进尺,准确掌握贯通距离

(三)对贯通两侧巷道的支护质量进行认真检查,迎头10米范围内的支护检查加固,保证支护质量,出现支护损坏必须首先进行修复,保证施工安全。

(四)贯通前做好调整通风系统的各项准备工作。

(五)预透点两侧必须保持正常通风,停掘工作面按要求设置栅栏及警标。

(六)现场检查风筒的完好状况和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

(七)对贯通点10米范围内巷道内的设备、管路、缆线进行保护保护方式采用旧皮带、木板掩护,防止放炮崩坏,并在贯通点两侧设置站岗警戒线。能转移的设备撤出爆破地点10米以外,不能转移的要进行保护,所有安全隐患在爆破前必须全部整改完毕,否则不准爆破。

(八)爆破前,必须安排专人在贯通点两侧设置警戒,安排站岗,各岗点必须设置在安全距离以外。爆破警戒距离严格执行直巷不小于100米,曲巷不少于80米的规定。放炮时严格执行“三保险”“一炮三检”“三人连锁”等制度

(九)爆破后,对贯通侧的管路、缆线进行检查,出现问题必须先处理,后进行其他工作。

(十)贯通时,必须有专人在现场统一指挥。

(十一)贯通后,必须立即停止采取内的一切工作,立即调整通风系统,风流稳定后,方可恢复工作。

(十二)其他现场需要会审的事项。

第五条  在现场会审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必须现场立即进行处理,整改完成后方可施工。如工程质量低劣,存有重大安全隐患的,停止作业牌,并有关规定给予相关人员处罚,同时下发隐患问题整改通知单,要求限期整改,具备条件后方可施工

第六条  巷道开掘、贯通现场会审必须严格认真会审结束后会审人员人员在会审单上签字,只有在确认开掘、贯通符合各项安全要求,方可允许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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