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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隐患整改制度

时间:2022-06-20 来源:煤视界 分享:
隐患排查整改是我矿安全生产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安全检查是消除事故隐 患、预防事故发生、改善职工劳动条件的重要手段,科学合理的排查整改可以为 企业由人治向法治,由事后处理向事前预防,由经验管理向科学管理转变。按照 “排查要认真、整治要坚决、成果要巩固、杜绝新隐患”总体要求,坚持统一部 署与分级实施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行政手段与经济手段相结合、短期治 理与长期规范相结合。针对我矿实际情 况,特制定隐患整改制度:

1. 隐患整改基本要求

1.1 隐患整改之前,隐患检查或落实整改人员,应根据隐患类别及隐患级别 明确相关责任人进行整改。

1.2 一般顶板隐患整改,如回风巷或运输巷出现断梁折柱,进行维修时,必 须按照维修安全技术措施规定进行操作,所有维修工作地点严禁一人操作。

1.3 特殊地点顶板隐患进行整改时,必须有专人进行盯哨,严格按照措施要 求,加强超前支护,确保操作人员工作安全。

1.4 整改运输隐患时,提升斜井应在停止运输时进行,大巷因无法停止工作 必须有专人安排运输次序,避免工作人员造成意外事故。

1.5 通风隐患整改,必须在正常通风状态下进行,确需停止供风整改的,必 须撤出停风地点工作人员,做好相关处理后进行。

1.6 瓦斯超限隐患处理时,应撤出其他工作人员,有专人进行指导进行,排 出积聚瓦斯应避免“一风吹” ,严格执行瓦斯排放制度。

1.7 其它隐患整改应遵守各自相关规定,根据隐患整改难易程度,合理安排 资金和人员。尽量做到小隐患不过班,大隐患不过夜的处理原则。

1.8 带班领导在井下工作时间内,应对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对出现的违章现象实施处罚,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作业,撤出人员。

1.9 所有隐患整改实行跟踪问责,谁签字整改谁人负责,整改不及时,措施 未落实到位,主要追究整改负责人。

2. 安全隐患整改措施制定

2.1 隐患整改措施必须严格按照 “五落实”要求进行拟定, 即落实施工措施、 整改负责人、整改期限、整改资金、整改预案。

2.2 对查出的隐患按照 a、b、c 三级进行分类管理,分级整改。其中 a 类隐 患(难以整改的重大隐患) ,必须及时向矿长和总工汇报并上报分管上级分管部门 备案。b 类隐患(相对整改难度较大的隐患)由各专业部门组织整改,必要时在 公司安全办公会上提出并落实整改方案并报公司主管部门备案,主管部门和专业 部门作为重点进行日常监控;c 类隐患(一般现场隐患)由各单位组织落实整改, 整改情况报主管部门备案。

2.3 安监科按一通三防、机电、运输、监控、顶板支护、防治水、其他等将 安全隐患分类后,分别进行编号整理,逐条拟定整改安全措施,整改措施必须以 现实为基础,安全为前提,切实可行。

2.4 隐患整改负责人由施工人和部门负责人担任,隐患验收人由部门主管领 导或安检科负责,整改负责人和验收人必须根据整改期限合理安排整改工作。

2.5 根据隐患整改难度、辅助器具、整改材料等明确整改期限,隐患整改负 责人必须在期限内整改完成并经验收合格,若不能如期完成的必须提前上交延期 申请,并说明延期原由。

2.6 根据隐患整改难度和整改需要的材料设施或人工情况下发隐患整改资 金,整改资金必须落实到位,整改资金由安监科和财务室进行核算,由生产部门 进行考核和督查。

2.7 存在隐患不能在短期或近期内整改完成的必须编制隐患整改预案,预案 中必须明确整改期间的安全措施和应急措施。

2.8 安监科制定隐患整改措施后,交由安全矿长进行审核,报矿长和技术负 责人审批,经审核和审批后送各科室落实整改。

3. 安全隐患通报

3.1 矿级领导或跟班干部入井发现隐患未能及时整改完成,出井后将隐患报 安监科备案,由安监科落实整改;周检、月排隐患以会议形式进行通报,矿井科 队及以上人员必须按时参加会议,会上安全矿长负责将周检隐患向各部门进行通 报。

3.2 每次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后,交由安监科制定安全措施并落实责任人和整 改期限,报送矿井和科队办公室。

3.3 各部门根据隐患整改措施和期限,及时向施工人员通报存在隐患,并将 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3.4 安全管理部门日常检查发现安全隐患时,应及时将隐患向相关责任部门 负责人通报,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时必须及时向安全办公室和技术负责人回报,请 示处理方案。

3.5 现场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时,应立即将存在隐患向作业班组通报,并 督促班组进行处理。

4. 安全隐患整改落实

4.1 隐患整改是为了防止事故发生,运用预防事故的规律,以促使人与物在 置于系统中的规律运动,从本质上对事故进行超前有效预防所需要开展安全科学 管理工作,即通过隐患治理,使矿井各工序环节达到安全生产的客观要求。

4.2 隐患整改应坚持做到“查、帮、停、返、回、蹲、处”的基本要求。 “查” 即对现场进行隐患排查; “帮”即对被检单位解决问题; “停”即发现随时都可能 发生事故的重大隐患,要立即令其停止作业,进行整改,坚持做到“不安全不生 产”;“返”即属于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人为造成的事故隐患,要当面追究责 任,令其改正;“回”即回头复查;“蹲”即对重大危险源要进行严格管理和控制, 并派人蹲点督促整改, 直到达到安全生产的要求;“处”即对疑难或认识不统一的 问题,要请有关部门及领导出面处理,不能悬而不决,影响安全生产。

4.3 对现场查出的各类事故隐患,应将其筛选分类后,反馈到各部门进行整 改。凡班组能够解决的必须自行解决,并将整改情况上报调度室,并做好记录, 班组解决不了的问题,应请求矿派人协助处理。

4.4 矿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 必须出据“隐患整改通知单”,落实措 施、落实责任人、落实期限、落实资金、落实验收人,及时进行整改。到达整改 期限后,矿组织检查验收,验收结束后对效果进行评价,对验收不合格的事故隐 患,视为新的事故隐患,并再次落实时间进行复查,直到验收合格为止。

4.5 隐患整改重点应放在安全技术措施上,当安全技术措施解决不了时,则 应放在管理措施上,将强化操作者的安全意识,使其正确按“三大规程”操作作 为隐患治理和预防事故的重要手段。

4.6 在落实安全隐患时,整改负责人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措施和整改要求进行 监督和管理,切实做好隐患整改工作。

5. 安全隐患整改复查

5.1 整改单位接到隐患整改通知书后,严格按要求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及 时填写复查申请单,交主管部门组织复查,并在隐患整改表上录入整改情况。

5.2 复查时,负责复查的部门人员必须到现场逐条逐项严格进行复查,复查 后将检查结果向安检科报告。

3、安全隐患复查人员必须由矿安检科委派人员,复查人员应熟知整改要求 和验收标准,将复查工作从严从细进行,发现次生的安全隐患必须及时回报并处 理。

4、经复查未整改或整改未达到要求的,复查人员应及时反馈到主管部门, 并由主管部门再次下发整改通知书,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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