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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煤矿安全生产变化管理制度

时间:2022-07-03 来源:煤视界 分享:

 

为加强矿井安全生产变化的管理,掌握现场变化情况,实现主动超前预测变化、有效控制变化,真正把变化落实在基层、落实在现场,着重从人员、时段、“三工”、系统和环境变化四个方面抓好管控,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人员变化。

(一)新工人入矿。

1、由培训中心组织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应安全资格证后,方可持证上岗。

2、由工区组织学习相关规程措施,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施工作业。

3、签订师徒协议,在师傅带领和指导下进行作业,并做到同上同下同休息。

(二)借调人员。

1、本专业内借调人员,由借用工区组织学习规程、措施,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2、跨专业借调人员,必须由培训中心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三)离岗返岗人员。

1、离岗返岗人员是指“六假”外出培训、旅游等离岗十天以上人员。

2、离岗返岗人员上岗前,单位必须重新贯彻学习规程措施(如有新规程需要学习要一并学习),并由本人签字确认。

3、工区当班值班领导或负责分工的班组长必须向其交待本班组施工现场安全重点和注意事项。

第二条  时段变化。

(一)季节变化。

针对冬天寒冷,我矿在副井井口配备了加热风的设备,并有专人负责管理。

(二)节假日的安全控制。

1、职能科室要加强现场安全监督检查,确保安全监管不失控。

2、各工区必须有副区长以上干部在现场带班作业,指挥安全生产。

3、对重点工程要有矿领导在现场带班作业,指挥安全生产,并做好安全关键把关。

4、停产检修或规定长假期间如有必须施工的重点工程作业则需要有领导管理干部指挥安全生产,并做好安全关键把关。

(三)生产班关键时段控制。

中、夜班及早班下半班、交接班时间,现场跟班区长、班组长、验收员、安监员要加强检查验收,把住安全、质量关。

第三条  “三工”变化。

(一)工艺变化。

生产现场工艺变化,由总工程师牵头,组织相关职能科室及工区主管技术员召开现场会,确定施工方案。由工区主管技术员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组织职工进行学习和考试。

(二)工序变化。

生产现场工序变化,由工区区长亲自安排,按修编的安全技术措施做好工序调整工作。

(三)工具变化。

现场使用的工具变化,经营科必须向使用单位提供质量合格的生产工具,工具使用人员必须按使用说明正确使用,有权拒绝使用质量不合格工具。

第四条  环境变化。

(一)施工地点变化。

1、由总工程师牵头召开现场会,职能科室及工区区长、主管技术员参加,确定施工方案,工区主管技术员根据施工方案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2、工区进入施工地点施工前,必须向安全科上报,经职能科室联合验收、签字,才能进行作业。

3、工区主管技术员负责组织职工进行新的规程、措施学习和考试,并传达相关措施。

4、施工前,各工种岗位必须先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汇报。正常生产的班次,必须有副区长以上管理干部带班作业。

(二)地质条件变化。

1、采掘工作面出现地质变化时(煤层厚度变化、煤层倾角变化、顶板岩性变化、出现断层等),现场跟班干部向矿调度指挥中心和工区值班领导汇报,工区要及时向生产技术科(地质测量科)汇报。

2、生产技术科(地质测量科)要及时向分管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汇报,总工程师根据变化情况,组织相关部门、技术人员召开现场会,研究制定相应的技术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

3、工区主管技术员根据确定的技术方案,编制针对性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参加施工人员学习措施,并进行签名确认。

4、职能科室加强现场安全监管,并监督安全技术措施在现场落实兑现,确保地质变化条件下的安全生产。

(三)单项工程施工。

1、单项工程开工前,必须总工程师组织,生产职能科室及施工工区参加,对单项工程设计进行会审,并签名确认下达施工联系书或技术通知单。

2、施工工区主管技术员根据施工联系书或技术通知单要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经会审批准后组织所有参加施工的人员进行学习,并签名确认。

3、施工工区必须向安全科上报,经职能科室联合验收、签字,才能进行作业。

4、施工现场必须明确指定施工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

(四)应急性工作。

现场出现应急性工作,现场的工区领导和科室管理人员必须紧靠现场指挥、安排工作并立即汇报调度指挥中心。

第五条  其它。

(一)各工区必须做好安全生产变化记录,详细记录人员、时段、“三工”、系统和环境等变化情况及采取的措施。

(二)记录不全或缺失记录的,对工区负责人及主管技术员处以200元罚款。

(三)对各类变化控制不到位的按职责权限对相关责任人按不尽职直至严重不履职考核,并处100至500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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