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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材料费用管理规定

时间:2022-07-02 来源:煤视界 分享:

 

为了加强材料费用管理工作,节支降耗,实现成本最优化、效益最大化的目标,杜绝不合格材料的使用,增加企业效益,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一条  健全材料定额管理制度。把生产作业计划和材料定额的下达结合起来,实行分级对口管理,层层分解,让区队有限额,人人头上有指标,把定额落实到工区,直接与个人的工资挂钩考核,杜绝浪费。

第二条  严格区队材料日常使用管理及消耗指标的分解计算工作,落实定额供料制度,节奖超罚。

第三条 生产技术科管理材料的分类、审批与费用考核严格依据矿制定的材料消耗定额执行,材料费用计算时使用的材料单价严格遵照矿内银行的出库价格落实。通过定额管理对采掘生产活动中的物资消耗进行控制和监督,达到降低物耗和工程成本的目的。

第四条 加强对材料的使用管理。用料单位、验收员、材料员组成材料管理小组,负责本单位按照设计进行定材、选材的监督和验收,不符合规程规定的材料严禁领取和入井使用;生产技术科材料管理员加强现场用料检查,在井下施工现场每发现或则使用一次与规程不符的材料,用料单位、验收员、材料员按照比例处罚600元,分配比例为3:2:1。

第五条 用料单位主管技术员、验收员、材料员必须对本单位使用材料的有关规格、性能、特点以及市场价格基本做到心中有数,勤跑施工现场;勤查看材料合格证、生产厂家、出厂材质说明书是否与规程要求相符合;对材料使用情况进行逐日登记,建立材料使用档案,为本单位材料的选取和使用提供直接依据。

第六条 用料单位验收员、材料员每半月对井上下材料盘库清点一次,并将结果上报生产科材料管理员和材料签批人员处备查。库存材料必须建帐建卡,达到质量清、数量清、材料清及帐、卡、物一致。否则,对验收员、材料员每人处罚100元。

第七条 用料单位验收员、材料员必须协同主管技术员定期对定额执行的实际结果与矿物质消耗定额进行比较,按照质量不符、保管不善、地质条件异常、设计不合理、失窃等不同原因找出偏差,通过分析找到偏差产生的原因,并及时将信息反馈到生产技术科,为不断降低成本奠定基础。如果连续三个月材料使用费用超过定额规定数值,对主管技术员、验收员、材料员处罚600元,分配比例为3:1:2。

第八条 周转性材料(如钢轨、工字钢棚等)的报失(废)和支护占用必须以书面报告的形式上报生产科科长审查,经分管矿领导共同研究同意后,由矿总工程师审批签字后执行;否则,其材料费用由使用单位或责任单位全额承担,并加倍记入使用单位或责任单位当月材料消耗。

第九条 巷道支护用喷浆材料必须严格按照规程要求的混凝土强度进行级配选取,外加剂符合规定,不合格材料严禁入井使用。喷浆材料的领取必须填写领料单据,严格依照生产科责任权限分工进行分类签批,巷道支护用以外的喷浆材料由生产科科长审批。任何单位领料时,都必须填写生产科材料统计台帐并留存领料单原始联备查。

第十条 生产科材料管理员必须经常深入各生产用料现场,根据生产科领料单据及时检查用料单位的材料使用、占用和储备状况,并建立材料明细台帐,作为材料审批的依据。

第十一条 加强矿工字钢棚管理。使用单位必须在使用地点集中挂牌码放,生产科材料管理员必须对巷道支护用工字钢棚存在状况按照支护在用、支护备用、支护正常报损、支护报废及其支护丢失分类建立台帐登记,对钢棚编号管理,并及时向生产技术科科长和矿总工程师汇报,保证棚体支护材料的可持续应用和选取;否则,对材料管理员每次处罚100元。

第十二条 永久轨道铺设用料,由施工单位根据设计编制专项材料使用计划,上报生产技术科科长审批,矿总工程师签字后执行;并由生产技术科按照审批后的材料用料计划进行考核和计算材料费用。

第十三条 加强对用料单位月末材料出库结算的管理和监督,除总工程师批准延期结算转入下月考核的材料外,不论何种原因都不允许存在有未结算的材料,影响生产技术科对用料单位材料费用的考核;否则,由负责结算单位负全责,对未结算材料费用归为呆账,生产技术科不予确认。

第十四条 加强材料回收复用、修旧利废工作,做到物尽其用;及时掌握现场材料使用情况,能回收利用的及时回收转运使用,能修复利用的坚决投入使用。遵照谁回收、谁修旧、谁受益的原则,按节约额的50%对有关单位、人员进行奖励。

第十五条 支护材料(铁丝网、钢筋网、锚杆、竹笆、串杆、木刹、支护钢梯、支护钢筋梯、钢带、锚索、坑木替代品等)的使用严格按照批复合格的作业规程、措施规定执行;否则,对责任单位罚款5000元,主要领导处罚500元,主管技术员罚款300元。

第十六条 生产过程中的木制或则其他材质的加工件必须严格按照矿规定尺寸制作;无规定尺寸的加工件制作时,加工单位必须提供由总工程师签字批准的加工图;图纸要求数据标注齐全,图例规范,比例恰当,图面清晰。否则,根据责任大小,以制作件价值的10倍处罚加工单位或制作单位。

第十七条 材料消耗严格执行重奖重罚规定,节奖超罚均按照100%进行考核。其中40%与工区行管人员工资直接挂钩,按比例奖罚(区长15%,支部书记、主管技术员各10%,文书或材料员5%);其余奖罚计入工区计件工资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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