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深入开展执法作风回访督查工作
11月19日至24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纪检室、政策法规处组成监察执法作风回访督查工作小组深入宝鸡市永陇能源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咸阳市国电永寿碾子沟煤矿、黑沟煤业有限公司开展监察执法作风回访督查工作。
监察组深入现场,通过采取查阅资料、一对一的廉政谈话、井上下现场检查等方式对执法人员监察执法作风、企业自救器培训、职工浴室吊篮安全隐患排查等工作进行检查。
在检查现场,督导组对煤矿企业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两个至上”的理念,坚守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严格按照各项规章制度组织生产;二是严格落实好省局关于自救器使用培训的要求,在组织职工培训自救器的同时,要加强自救器日常检查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定期更换二氧化碳吸收剂等自救器完好标准,确保自救器时刻处于完好状态;三是认真汲取教训,定期开展重大风险研判,全面排查风险隐患,查清隐蔽致灾因素,抓好隐患整改。同时,对监察执法处提出四点要求。一是加强对重大隐患整改复查工作中煤矿企业培训和诫勉谈话措施落实工作的监察力度;二是进一步加强督导煤矿企业落实好自救器培训和管理“两手抓两手硬”的要求;三是加强督导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在重大隐患销号程序、流程的规范管理工作;四是针对作风倒查发现的法律法规适用不够准确、个别执法文书制作不够严谨等问题要及时进行改正,并举一反三不断提升改进,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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