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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时间:2023-10-19 来源:煤视界 分享:

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为继续推进天池公司“十二五”期间矿井瓦斯综合治理体系建设,进一步落实瓦斯防治工作措施,切实提升天池公司瓦斯防治工作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瓦斯事故的发生,促进天池公司安全生产稳定发展,根据《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健全煤矿瓦斯综合治理体系建设工作机制的通知》(煤安监司办【2012】11号)和关于印发《“十二五”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检总煤装【2011】42号)等文件要求,特制订2012年天池公司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 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煤矿瓦斯治理工作体系示范工程建设的通知》(安委办【2009】2号)、关于印发《“十二五”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检总煤装【2011】42号)和《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健全煤矿瓦斯综合治理体系建设工作机制的通知》(煤安监司办【2012】11号)等文件精神,通过深入开展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进一步强化瓦斯综合治理措施落实,切实做到“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确保天池公司实现2012年安全生产年,为实现天池公司“十二五”规划安全生产打下坚实基础。

(二) 工作目标

2012年底,天池公司要达到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基本要求,全矿井实现瓦斯防治安全生产,实现抽、采、掘平衡,全年瓦斯“0超限”的目标。

二、 工作步骤

(一) 制定计划(2012年6月底前)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抽采达标暂行规定》及相关规定,制定天池公司2012年瓦斯防治计划、防突计划、抽采计划,完善相关制度、规定,结合煤矿瓦斯综合治理体系建设的基本要求,根据天池公司实际建立健全的基本要求、评估标准和办法等。

(二) 基本达标(2012年10月底前)

根据制定计划、制度、评估标准和办法进行自检、验收,对所查问题经行整改落实,确保矿井基本达到瓦斯综合治理体系建设基本要求。

(三) 巩固提高(2012年年底前)

在基本达标的基础上,进一步巩固和提高天池公司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的标准。

三、 基本要求

(一) 采掘布局合理

1、 优化生产布局。矿井、采区、和工作面设计要满足瓦斯治理的需要,实施区域预抽。优化巷道布置,简化生产系统,明确开采顺序,合理确定工作面参数,合理集中生产,实现安全高效。

2、 合理组织生产。矿井生产能力核定时,要把瓦斯抽采达标能力作为重要指标。严格按照120万吨的生产能力编制年度和月度生产计划,合理组织生产。当天池公司的主要通风机、瓦斯治理技术、开采工艺等发生变化时,应立即进行生产能力复核,并依据复核结果组织生产,严禁超能力组织生产。矿井采掘工作面个数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3、 坚持正规开采。要加强生产准备,保持水平、采区和采掘工作面的正常接替;严禁剃头开采。采煤工作面必须保证至少2个安全出口,形成全风压通风系统。禁止采用前进式采煤方法。严格按规定淘汰落后和非常规采煤方法、工艺。

(二) 通风可靠

1、确保主要通风机满足安全生产需要,巷道断面、矿井总风量、采掘工作面和各供风场所的配风量要满足安全生产要求。

2、具备完整独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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