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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长虹矿业有限公司“3·21”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时间:2014年3月21日

地点:河南省汝州市长虹矿业有限公司

后果:事故造成13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555.46万元。

事故原因:

长虹公司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所采二1煤层为突出煤层;  二1-21010机巷掘进工作面在出现了喷孔、顶钻等突出预兆,实际已进入突出危险区,未采取区域综合防突措施,没有消除突出危险性,继续掘进作业,工人修棚打穿杆作业扰动煤体,诱发煤与瓦斯突出。

防范措施:

1.提高防突认识,强化防突管理。

2.建立矿井瓦斯和地质异常快速处理反应体系。

3.加强突出矿井安全及现场管理。

4.加强防突知识培训。

5.加强防突工作力度。

6.强化安全管理。

7.加强对瓦斯评估和鉴定机构的管理。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