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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同煤集团姜家湾煤矿“4·19”重大水害事故



时间:2015年4月19日

地点:山西省大同市同煤集团姜家湾煤矿

后果:事故造成2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724万元。

事故原因:

姜家湾煤矿对8446综采工作面上覆7#煤层老空(巷)积水和回采过程中出现的透水征兆,未采取有效措施治理,随着工作面推进,采空区悬顶面积不断增大,在上覆岩体和7#煤层老空区水体共同压力作用下,顶板瞬间垮落导致大量上覆老空积水突然溃出,造成事故发生。

防范措施:

1.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切实加强煤矿水害防治工作。

3.扎实开展煤矿安全隐患大排查。

4.不断强化技术创新和职工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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