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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黔西南州普安县政忠煤矿“8·11”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时间:2015年8月11日

地点:贵州省黔西南州普安县政忠煤矿

后果:事故造成13人死亡、5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2980.6万元。

事故原因:

政忠煤矿12172下山掘进工作面没有采取防突措施;8月5日,工作面发生了突出事故后,没有停止作业、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治理瓦斯,8月6日,盲目施工瓦斯排放孔时又出现顶钻、卡钻、喷孔等突出征兆,该矿有关负责人仍然违章指挥、冒险组织作业,放炮后诱导煤与瓦斯延时突出,导致事故发生。

防范措施:

1.切实加强煤矿瓦斯防治工作。

2.督促煤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3.全面推进煤矿安全重点县攻坚战。

4.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整治活动。

5.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6.加强驻矿安监员队伍建设。

7.切实加强对安全监管工作领导。

8.扎实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