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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执法三处对黄陵县人民政府煤矿安全监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按照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关于对地方政府2022年度煤矿安全监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的通知》要求,4月20日至21日,监察执法三处对黄陵县政府煤矿安全监管工作开展监督检查。检查组提前制定了监督检查方案,采取井上和井下相结合的检查方式,延伸监察了陕西建新煤化公司、南川一号煤矿、南川二号煤矿,查阅了政府及其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的相关资料。

检查组认为:黄陵县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能够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召开专题会议、深入煤矿现场研究煤矿安全工作40余次,扎实推进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联系包保责任落实有效,人员装备配备稳步推进,县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持续稳定向好。

检组要求: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强化国务院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的贯彻落实,持续推动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确保收到实效。二是抓实抓牢煤矿复工复产工作,明确整改范围、人员、时限,统筹处理好复工复产和安全生产的关系,严把复工复产关口。三是落实煤矿安委会成员职责,开展联合执法,电力部门做好供电保障,及时采取限供电、电量监控等措施,形成监管合力。四是进一步压实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好包保责任,充分发挥驻矿安监员作用,切实消除监管盲区。五是扎实推进煤矿信息化平台建设和管理工作,以信息化助力煤矿安全监管工作。

黄陵县政府,县工业和煤炭局、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局、公安、电力等涉煤安全监管部门参加了会议。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