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综合司关于开展全国矿山基础数据调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9-12 00:08 来源: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 作者: 点击:次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综合司关于 开展全国矿山基础数据调查工作的通知 矿安综函〔2021〕16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急管理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急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为进一步摸清全国矿山底数,准确掌握矿山基本情况,有效提升矿山安全监管监察执法效能,经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全国矿山基础数据调查工作。请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牵头负责驻地行政区域内煤矿(含中央企业所属煤矿)基础数据的摸底调查,各省级应急管理厅牵头负责本省(区、市)行政区域内非煤矿山、尾矿库(含中央企业所属非煤矿山、尾矿库)基础数据的摸底调查。 各负责单位要高度重视矿山基础数据调查工作,认真研究、精心组织、严格审核,对照煤矿、非煤矿山和尾矿库基本情况统计表(附件1、2、3),准确、全面填报相关信息,坚决杜绝缺项漏项、弄虚作假。请各负责单位于2021年9月20日前将本地区矿山基本情况报送至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安全基础司。 联系电话: 010-64464787、64464294(传真);电子邮箱:jcsjcc@126.com。
附件:1.煤矿基本情况统计表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综合司
2021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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