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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局监察执法二处开展非煤矿山重大隐患整治督导

为深刻吸取内蒙古阿拉善左旗新井煤矿“2·22”坍塌事故和四川巴中“2·26”冒顶事故教训,认真落实应急部、国家矿山安监局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矿山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确保全国两会期间辖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在吉林局统一组织下,监察执法二处配合相关处室对通化、白山集中开展非煤矿山重大隐患整治督导工作。

督导工作采取逐个县区进行的方式开展。一是到辖区非煤矿山现场查看,听取汇报,了解重大隐患排查处理、挂牌督办、整改销号等情况,结合监察计划和近期巡查检查发现的问题落实情况一并开展。二是重点针对井工矿山采场布置、提升运输、通风、防排水系统、动火作业和帮顶管理等方面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三是督导监管部门做好本地区企业风险分析研判,督促企业深化灾害治理、全面排查事故隐患。四是强化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工作。对此前隐蔽致灾因素普查不合格、不完善的,督促其补充完善普查工作,形成普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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