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通风系统调整方案及措施
时间:2019-11-07 00:00 来源: 作者: 点击:次
| 我矿通风系统调整方案集团公司已批复,根据集团公司批复意见结合实际情况,对矿井通风系统调整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进行了补充完善。经矿研究决定 年 月 日进行矿井通风系统调整。
一、组织措施 为保证通风系统调整工作的顺利进行,特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指挥部设在调度室。 (一)具体分工 1、负责通风系统调整工作的统一部署和协调。 2、负责井下通风系统调整工作 3、负责地面通风系统调整工作,。 4、负责通风系统调整措施的落实及调整前后的检查验收工作,。 (二)调整前准备工作 1、通风队负责提前构筑所需通风设施,为矿井通风系统调整做好准备; 2、通风队负责在xxx上车场提前安装两组局部通风机和连接风筒,经过调试具备运行条件,为xxx底抽巷、xxx上付巷局部通风系统调整做好准备; 3、机电部门负责把主扇风机搬迁到位,经过调试具备运行条件;
(三)调整期间工作安排 按矿井通风系统进行调整方案,通风队对需调整的通风设施、局部通风机配备专人,每组设施、风机配备2名,并落实到责任人;通风科安排人员对系统调整后进行一次全面测风。 (四)调整之后安全验收工作 通风系统调整之后,由安全监察科、通风科组织对井下通风系统即通风设施、局部通风及各采掘工作面风量情况进行验收,确保安全可靠、符合规程规定要求。二、通风系统调整前、后安排专人测定各地点风量、瓦斯 (五)通风系统调整前、后,对井下各地点进行风量、瓦斯测定。分工如下: (测风员)、(瓦检员)--xx运输下山、xx轨道下山、xx回风下山、总回 (测风员)、(瓦检员)--xx上付巷、xx运输下山下段、xx轨道下山下段、11回风下山下段 (测风员)、(瓦检员)--xx上车场、xx底抽巷、xx回风下山下段(xx上车场下侧) (瓦检员)-- xx变电所、泵房 二、通风系统调整方案 (一)调整方案: 1、调整风井。将主扇风机搬迁到新风井(老副井),老副井改为专用风井,报废原风井。 2、调整矿井通风系统。通风系统调整后新副井、主井进风,老副井回风,11采区实现两进一回,即:xx运输下山上、下段和xx轨道下山上、下段进风,xx回风下山上、下段回风。 3、调整采、掘面局部通风系统。由安装在xx上车场的局部通风机为xx底抽巷、xx上车场供风,回风进入xx回风下山;xx工作面回风经xx回风联巷、xx底抽巷进入xx回风下山。 4、矿井通风系统调整前需完成以下通风设施: (1) xx上付巷与xx轨道下山联巷建单道风门。 (2)1xx1回风联巷建一组风门。 (3) xx1底抽巷建一组风门。 (4)炸药库回风联巷建单道风门。 (5) xx上车场建一组风门。 (6) xx管子巷通风孔以上建一组风门,通风孔以下建一组调节风门。 (7)封堵xx底抽巷通风孔。 (8) xx回风上平台双轨车场建一组风门。
4、调整时需打开并拆除的设施: (1) xx底抽巷风门。 (2)炸药库回风巷挡风墙。 (3) xx回风上平台处风门、北大巷风门。 (4)xx回风联巷风门。 (5)轨道与运输巷之间的其他联巷风门。 (6)老副井管子巷口处安全墙拆除。 5、调整时需关闭的设施: (1)新副井底11专回平台风门。 (2)炸药库回风巷单道风门(调整后改挡风墙)。 (3) xx工作面回风巷单道风门(调整后改挡风墙)。 (4) xx底抽巷风门。 (5) xx上车场风门。 (二)调整方法与调整顺序: 主扇风机搬迁,原副井改为专用风井,原风井报废;xx采区专用回风巷改为采区回风巷,xx轨道下山改为采区进风巷。 1、调整井下通风系统: (1)关闭副井双轨车场风门,同时打开xx回风上平台风门,将xx回风下山改为回风巷。 (2)调整xx轨道下山通风系统,由回风巷调整为进风巷。拆除单车场处挡风墙,打开北大巷风门。 (3)调整各采、掘面的通风系统,将采、掘面的回风由xx轨道下山调整到xx回风下山。关闭xx上付巷与轨道联巷风门,打开xx回风联巷风门并拆除;关闭xx底抽巷风门。 (4)关闭xx上车场风门,封堵xx底抽巷通风孔,打开xx底抽巷风门并拆除。 (5)炸药库回风联巷建挡风墙,拆除炸药库回风巷挡风墙。 2、调整地面通风系统: 提前将备用风机搬迁到新风井并具备运行条件,当井下通风系统调整后,启动新风井风机运行,由原副井回风。 3、搬迁原运行风机到新风井,密闭老风硐,充填老风井。 (三)调整后通风系统 通风系统调整后副井(技改付井)、主井进风,风井(原副井)回风,11采区实现两进一回的通风系统,即:xx运输下山上、下段、xx轨道下山上、下段进风,xx回风下山回风。 通风系统调整后,其它xx轨道下山上、下段与xx运输下山上、下段之间联巷通风设施陆续拆除。 三、安全技术措施 1、由通风科组织相关人员贯彻学习此次通风系统调整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 2、所有参加通风系统调整的井下人员必须随身携带完好的自救器和矿灯,严禁穿化纤衣服和携带易燃物品。并配备便携、风表等必要仪器。 3、系统调整工作由指挥部统一指挥,每一项工作都必须由指挥部下达命令后方可行动,调整前所有人员到位后利用就近电话向生产调度汇报,并在电话附近待命。不得延误时间和擅离岗位,不得单独行动和到与自己工作无关的地方去。 4、通风系统调整期间,停止一切采、掘活动,切断生产线电源,除参加系统调整的人员外,其他人员严禁入井,运输队拥罐工把好口,无指挥部命令,不准其他人员入井。 5、由通风队按照通风系统调整方案在指定位置提前构筑好通风设施。新建设施经检查可靠后方可进行通风系统调整。
10、搬迁风机期间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 11、通风系统调整风流稳定30分钟且经测量各地点有害气体浓度、风量符合要求后方可恢复正常生产。 12、如果通风系统调整期间瓦斯超限,按提前制定的瓦斯排放措施执行。 通风系统调整期间通风设施设施状态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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