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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无计划停电及复电后恢复生产调度程序

矿井无计划停电及复电后恢复生产调度程序

1、查明停电原因,如系内部原因,则应积极进行复电;如系外部原因,则应与燕子口变电站取得联系配合复电,预计停电时间。

2、通知主扇房,柴油机发电,启动主扇。

3、通知井下无全风压作业地点撤人至安全地带,并指示瓦检员在所有无风巷道口设置临时栅栏,揭示警标。

4、通知变电所切断供电开关,且未接到调度室送电通知时,不得送电。

5、向矿总值班汇报;向矿长、总工程师报告;向机电副总工程师报告。

6、复电后,通知主扇房启动主扇,停止柴油机发电。

7、通知通安部制定瓦斯排放措施,并报矿总工程师审批。

8、通知值班电工、瓦检员、安监员,对采掘工作面瓦斯按措施进行瓦斯排放。

9、各采掘工作面瓦斯排放后经检查符合国家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时,才能恢复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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