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煤网移动版

主页 > 技术资料 > 规程措施

工作面下付巷清淤维修安全措施

  • 概况

22041工作面位于-160m水平西轨道大巷南下部,该工作面于2004年4月份形成并开始正常回采,2004年12月31日工作面在正常回采时,由于采空区底板涌水(涌水量240m3/h),造成该工作面全部被淤淹,后经有关技术部门对该工作面底板预注浆加固和该工作面疏水降压等措施。经安全生产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现对22041下付巷进行清淤、维修。为确保清淤维修施工安全,特制定以下安全技术措施。

  • 巷道施工方法及支护形式
    1. 施工方法

先清淤,后维修。清淤时应先从上部开始,后清下部,严禁出现伞檐现象,清淤过程中遇到烂帮、烂顶时,要先封帮闭顶后才能继续施工,清淤后要及时对歪旋、变形的支架进行打临时支护,坏梁、坏柱也要及时运出,严禁乱扔乱放。

  1. 施工组织

采用“三八制”正规循环作业,人工手镐清淤、维修、修支一次成巷,每班不少于6人(3个掘工、2个杂工、1个班长),班长负责本班全面安全工作,跟班技术员、安全员做好巡回检查、监督指导工作,采用17刮板运输机运输。

  1. 支护材料及规格

使用工字钢对子棚支护,净棚距0.3m,用椽子和梢子打顶背帮,椽子直径不小于8cm~10cm,长度为50cm~55cm。

断 面(m2

支 护 参 数(m)

椽 子(根)

形状

净断面

掘断面

上宽

腿长

柱窝

中高

下宽

每帮

下扎

每帮

梯形

5.7

7.01

2.0

2.5

0.2

2.2

3.2

0.6

7

7

 

通风系统

进风:地面→主、付斜井→井底车场→-160m水平轨道巷→轨道下山→局扇→22041下付巷工作面

回风:22041下付巷工作面→轨道下山→22061上付巷→22061工作面→22061下付巷→皮带下山→西胶带大巷→风井回风上山→风井井底车场→井筒→风硐→地面

六、探放水要求

1、探水前必须在下山二联巷处设置水闸门(墙),加强和维护排水系统以保证足够的配水能力。

2、接近二次清淤巷尾时,必须在巷道内扇形布置3个探放水钻孔,直径42㎜,超前距不少于10m,帮距10m,终孔间距不大于3m.

3、跟班领导和技术员、安全员必须到现场监督检查、指导工作,发现隐患立即处理。

4、探放水点必须安设专用电话,电话机处有矿井通讯电话单。

七、排水设备

工作面有涌水时,必须在巷道一侧挖好临时泵窝安装IS50-50-250离心泵,配Φ89mm钢管流入下山辅助水仓内,然后再采用MD85-45×3多级离心泵(二备一用)和Φ108mm钢管2趟将水排至付井底主水仓内,最后排至地面。

排水路线:工作面→下山辅助水仓→主水仓→地面

八、运输系统

采用人工将落煤装运至SGB-320/17B型刮板输送机运输,17型输送机再运至皮带下山皮带输送机上。要求每班必须把刮板输送机两侧及巷道两帮和掘进迎头处的浮煤及时清干净。

运料系统:地面→付斜井→井底车场→-160m水平轨道巷→轨道下山→22041下付巷工作面

运煤系统:22041下付巷工作面17刮板输送机→皮带下山皮带输送机→三部皮带输送机→上仓皮带输送机→主煤仓→主斜井皮带输送机→地面煤场

九、“三线”系统

  1. 压风系统:地面压风机房→付斜井→井底车场→-160m水平轨道巷→轨道下山→22041下付巷工作面
  2. 防尘系统:地面静压水塔→主付井500m联络巷→主斜井底→主井底绕道→上仓皮带巷→三部皮带巷→皮带下山→皮带下山联巷→22041下付巷工作面
  3. 通讯系统:为方便掘进工作面的安全、生产联系,在22041下付巷工作面输送机头、工作面迎头向后10m内各安设一部畅通的矿用防爆直拨电话,可直接与井底变电所、地面调度室联系。

十、避灾路线

在施工时若发生或发现上部有涌水时要迅速撤离,在撤离过程中,一定要沉着冷静,不要惊慌失措、乱跑乱叫,更不要迎着水头向上撤离,要避开水头按预定的避灾路线撤离,等到达安全地点后,要立即向调度室汇报,并清点人员等待命令。

撤离路线:22041下付巷工作面→轨道下山→-160m水平轨道大巷→井底车场→付斜井→地面

十一、安全技术措施

(一)清淤安全措施

  1. 所有施工人员都要经过安全培训,并熟知本安全措施。
  2. 电工要加强对机电设备、水泵的检查,保证机电设备、水泵处于良好工作状态,防止设备带病工作。
  3. 清淤时,要先清上部淤煤,后清下部,严禁出现伞檐现象。
  4. 清淤过程中遇到烂帮漏顶时,要先封帮闭顶后,才能继续施工。
  5. 对清淤过程中遇到支柱歪旋等要及时打临时支护,坏梁坏柱也要及时运至大巷,严禁乱扔乱放。
  6. 司泵工时刻观察临时水仓排水情况,发现异常立即通知施工人员停止施工,及时处理。
  7. 清淤前必须保证后路畅通无阻,巷高1.8米以上。
  8. 清淤前必须挖好水沟,保持水沟畅通,严禁水煤不分。
  9. 每班清淤前,安全员、技术员必须先检查工作地点的安全情况,发现不安全因素应立即排除,杜绝违章作业。
  10. 清淤人员必须高度警惕涌水情况,如有异常及时撤到安全地点,通知安全员、技术员并上报调度室。
  11. 每清淤一段,必须及时改水沟、下水槽或用旧皮带,保证水流畅通无阻。
  12. 每班清淤时,必须先靠一帮清淤,把水引到另一帮,防止涌水乱流。
  13. 清淤巷道内要安设两台专用电话,且保持24小时畅通,电话机要随清理巷道深度增加而向前延伸。
  14. 清淤工作面内要时刻有一名跟班安全员或技术员在现场安全指挥。
  15. 巷道清淤时,要时刻注意老支架的情况,防止冒顶事故发生。
  16. 清淤或维修时,若老巷道内有大量涌水流出时,应立即停止工作,撤出人员,通知受水害威胁工作地点的人员撤离到安全地点和上报矿调度室并采取有效措施。
    • 探放水安全措施
    • 探水前,探放水迎头及顶、帮必须加强支护,及时砌筑水沟,保证水沟畅通,并在距工作面5米处安设专用电话,有异常情况及时报告调度室或值班领导。
    • 探水前,工作面迎头必须打好箅子,观察巷道周围情况,且工作面迎头向后安装不少于10m的防倒装置。
    • 探水时,司泵工要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自离岗。
    • 在探水中,如有出水预兆时,应停止打钻,并不得拔出钻杆,及时报告调度室,如情况危急,必须立即通知所有受水威胁地点人员撤退,并采取应急措施,注意观察水情及有毒有害气体涌出。
    • 探到水源后,在水量不大时,用探水钻孔放水,并控制放水的流量。若水量较大时,需另打放水钻孔,放水钻孔直径为42㎜。
    • 放水前,安教科应派专人进行水压及岩层透水性试验,并根据排水设备能力及水仓容量确定放水量大小。
    • 放水过程中时刻注意水量变化、出水的清浊和杂质、有毒有害气体涌出、有无特殊声响等,若发现异常及时上报调度室,并做好详细记录。
    • 防止高压水和碎石喷射或钻具压出伤人,在水压过大时,应采用反压和防喷装置,并用挡板背紧、背实工作面,以防套管和煤(岩)壁突出,挡板后面要加设顶柱或木垛,必要时在顶底板坚固段砌筑防水墙后方可放水。
    • 必须在保证撤离路线畅通,有良好照明的条件下才能作业。
    • 放水孔上方必须悬挂便携式瓦斯报警仪,防止有害气体涌出,并有专人进行检测有害气体变化情况,随时作好记录,如有害气体增大时,关闭放水闸门,撤出人员,加强通风。
    • 维修安全措施
  1. 巷道内严禁乱扔断椽零梢,备用材料要统一码放工作地面后5m范围内。
  2. 采用人工手镐落煤,严禁放炮作业。
  3. 维修时工作面前方顶部必须悬挂便携式瓦斯报警仪,当工作面通风不良、瓦斯超限时,应立即停止工作,撤离人员,采取措施并立即处理。
  4. 维修过程中严禁大盘房作业,空顶距不得超过0.5m。
  5. 跟班领导、技术员、安全员必须做好巡回检查指导工作,发现不安全因素应立即排除,杜绝违章作业。
  6. 施工前应加强后路巷道的检查和维护,确保后路出口安全畅通,每班工程结束时要及时清理巷道。
  7. 架设或拆除新旧支架时,必须停止溜子运转,防止溜子运转时碰伤、刮伤、拉伤施工人员。
  8. 局扇必须有专人负责,不得时停时开,严禁有漏风现象。
  9. 维修时,工作面以里严禁任何人员入内,并对电缆等电气设备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防止矸石、物料等滚落伤人和损伤损坏电缆及电气设备。
  10. 维修前应先加固巷道两侧老支架,并预防冒顶,只有固定好老支架、封顶护帮后方可进行工作。
  11. 维修工作面迎头向后10m内的支架必须使用防倒联锁装置。
  12. 司泵工、溜子工交班时,必须现场交接班,经开启运转良好,方可离开工作地点。
  13. 瓦斯检查员随时随地检查工作地点及附近的CO2和CH4浓度。
  14. 施工中每班施工人员都必须听从跟班技术员或班长的统一指挥。
  15. 抬料时要相互呼应,动作一致,相互协作,防止砸伤、碰伤人。
  16. 严禁在停风、微风或瓦斯超限区域内进行作业。
  17. 维修时必须派一名有经验的老工人专业观看,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施工人员必须站在合格棚梁下作业,坚持少拿少取的原则,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严禁空顶作业。
  18. 维修巷道的方向由外向里逐架进行。
  19. 维修巷道时,若顶部煤层较破碎,必须采取排钎椽偷打顶或使用前探梁支架,防止冒顶。
  20. 拆除工字钢棚梁时,要拆一架补一架,一架未完工前,不得拆除下一架,每拆一架,要立即架设新棚,帮顶打严背实,防止掉煤矸或发生冒顶事故。
  21. 在巷道维修时,必须遵守拉一棚架一棚逐架进行的原则,严禁空顶距超过0.5m以上作业。接老棚时,必须打好临时抬棚,且加固好新棚,用防倒棚装置连接。
  22. 严禁在运输机上输送材料、行人等。
  23. 连续撤换支架时,必须保证在发生冒顶堵塞巷道时人员能迅速撤退的安全出口。
  24. 巷道维修时,严禁破坏电气设备以及管路等,严禁私自拆除电气设备,发生事故。
  25. 每班维修结束时,必须及时清理巷道,并保证安全出口畅通。
  26. 架设支护前应检查工作地点支架质量,发现不合格的支架,必须先处理再施工。

 

 

 

本安全技术措施不尽之处以《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防治水》有关规定为准执行。

 

 

 

新玉煤矿总工办

2010年8月1日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