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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栗县彭高镇马村平安煤矿“7.8”较大顶板事故案例分析

2004年7月8曰早班,上栗县彭高镇马村平安煤矿发生一起顶板事故,导致5死亡。

(1)事故单位概况。

平安煤矿位于上栗县彭高镇境内,属私营企业。竖槽煤、斜井开拓,中央并列式通风,矿井设计生产能力2万吨/年,核定生产能力l万吨/年。矿井为单一水平生产,井下分东西两翼布置,西翼主要集中在二批附近掘进,东翼已从8批往下回采至3批,每批层高6-8米,采用巷柱式以掘代采非正规采煤方式。

(2)事故经过。

2004年7月8曰早班,早班承包人曾庆来主持进班会(井口口头安排),本班作业人员共9人。在会上他安排带班长兼大工曾宪春、大工曾令梅、叶友生、宋叶勤四人到东翼二批半东顺(7月7日早班拉亭子开门)进尺,小工曾令梅、胡启云在二批拖煤,另外三个小工在大巷推桶。12点10分左右,拖煤小工胡启云听到响声,随即从二批天眼口下来的煤多而且煤尘飞扬,就到天眼口往上喊了几声:“先不要出煤,我俩拖不过来,会堵掉天眼口!”未见人回答,天眼内也没煤下来了,拖煤小工胡启云、曾令梅二人忙将天眼口的煤扒开,以免压死风筒。然后二人曾先后试图爬上天眼口察看情况,均因天眼内瓦斯大而未果,已预感到出事。12时30分左右,曾令梅赶到井底打电话通知了井口。矿长曾伟华接到事故报告后下井查看了现场,发现承包人曾庆来已死亡,其他四人被埋,立即出井打电话通知了市矿山救护队和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

(3)事故原因。

①直接原因:根据事故现场勘察和通过对事故相关人员问询得知,东翼二批半东顺于7月7日早班拉亭子开门,距3批真厚不到2米,到7月8日早班发生事故,只施工了四个班,进尺7架约5米(包括7月7日早班拉亭子2架、中班1架,晚班2架,7月8日早班2架)。根据煤层赋存情况及巷道规格认证,每架棚正常出煤约4桶(1.8*1.6*1.4* 0.8÷0.8=4,每桶800公斤)。7月8日早班至事故发生时(12点10分左右)已出煤13桶,煤斗内存煤3桶,二批内未拖出余煤2桶,共计18桶。从早班所拖4架棚材料仅用2架,中途又用了近20根盘木,实际出煤比正常出煤多出10桶,可以推定早班作业人员在二批东顺进尺时违章放顶煤,形成倒空,支架失去稳定性,顶板来压,其冲击压力推垮支架而引起垮冒。

②间接原因:

在矿井东翼二批半未形成全风压通风和二个安全出口(往西可与二批上三批的另一天眼沟通形成二个安全出口)前,违规(《煤矿安全规程》第十八条)安排往东施工。

矿井技术管理混乱,东翼采区开采无设计,施工又无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

安全管理混乱,未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机构不完善,安全管理人员不足,未聘用专职技术人员,承包人兼安检员和瓦斯检查员,矿师和安全、生产副矿长无资质,职责不明确,以包代管。

当地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平安煤矿的安全监管不严,尤其是对该矿生产技术管理混乱,安全管理职责不明确,安全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安全培训监管不严,督促整改不力;对现场检查发现的隐患跟踪、监管不到位,处置措施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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