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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局监察执法五处持续压实煤矿上级公司“瓦斯零超限”目标管理责任

一、赋予上级公司专用账号。申请增设煤矿上级公司20个专用账号,督促瑞平煤电、郑新公司、裕中煤业及豫兴公司总经理及分管技术、安全、生产、机电的负责人在工作日使用专用账号登录监测预警系统,重点查看所属煤矿井下瓦斯超限及异常波动等情况。

二、规范系统使用管理职责。督促各煤矿上级公司建立健全监测预警系统使用管理制度,切实保证预警信息发挥应有作用。所属煤矿发生瓦斯超限时,由公司组织开展原因分析及责任倒查,并在48小时内报送调查报告;所属煤矿发生瓦斯异常波动时,公司督促煤矿及时分析原因、制定落实针对性风险管控措施,并在24小时内报送调查报告。

三、强化“瓦斯零超限”目标落实。采取“监察执法+服务指导”的方式,督促引导各煤矿上级公司积极落实“瓦斯零超限”目标管理工作措施。所属煤矿全年无瓦斯超限的,建议煤业集团公司对煤矿上级公司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进行表彰奖励;所属煤矿一个年度内出现两次及以上瓦斯超限的,建议煤业集团公司对煤矿上级公司主要负责人及分管责任人给予行政处理。

四、加强系统使用监督管理。为督促煤矿上级公司负责人对监测预警系统做到真用真查真管,每月对各煤矿上级公司负责人登录监测预警系统情况进行公开通报,对于使用管理不到位的,给予通报批评。对于一个年度内出现三次及以上通报批评的,在年度责任监察中点名道姓通报至煤业集团公司,并建议对煤矿上级公司主要负责人给予行政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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