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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福建局深入推进矿山“3+N”综合整治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深入推进全省矿山“强基础、控事故、促提升、增实效”3+N安全生产综合整治,5月11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明文带队赴永泰县开展非煤矿山督导检查。

上午,杨明文一行抽查检查了永泰宏源牛项山建筑用花岗岩矿,现场向矿山企业反馈发现的问题隐患,要求矿山企业加快推进综合整治,从安全管理、技术管理、边坡管理等方面加大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加强学习提升“关键少数”的履职能力。下午,杨明文一行与永泰县政府和县应急局、自然资源局有关负责人进行会商座谈,充分交流研判永泰县非煤矿山存在的重大安全风险和安全监管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加强和改善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建议。

杨明文要求,地方政府和监管部门要采取能力考评、定期述职等方式抓好矿长、总工程师等“关键少数”的履职能力建设。要制定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提升中介服务机构的服务水平。要从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制定“一矿一策”风险管控清单等方式,抓好矿山安全风险管控。要从定期开展风险研判、实施精准执法、精准帮扶等方面,抓好精准监管工作。

杨明文强调,各级矿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严格落实矿山安全“6个工作机制”,即联合检查机制、隐患问题移交机制、隐患整改反馈机制、重大事故隐患复查机制、市县安全风险会商机制、应急事件双报告机制,从机制建设入手,落实矿山安全“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责任,进一步防控重大安全风险,有效遏制矿山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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