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煤网移动版

主页 > 各地 > 四川

华荣能源龙门峡南煤矿:班组职工“四项权利”护航矿井安全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日前,华荣能源龙门峡南煤矿下发文件赋予矿井班组长和班组职工“四项权利”,促进安全生产工作向纵深发展。

“四项权利”主要赋予各基层单位班组长和班组职工在矿井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企业规章制度建立、安全生产奖罚以及民主评议方面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即班组长和班组职工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参与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和决策,单位要在先进评选和民主评议等方面保证其参与的权利;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表达自己意见,单位对劳动者提出的建议,应予以尊重和重视;有权监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章行为,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该矿规定,矿所属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阻扰、指责班组长及职工正确行使享有的“四项权利”。班组长及职工在履行“四项权利”时,各单位、部门必须给予帮助和解决;在遇到自身无能力解决时,需及时汇报并请示对应的专业部门和分管领导给予解决。

为确保每名班组长和班组职工都能理解和熟知“四项权利”,该矿充分利用职工大会、班前组、班组学习会,积极组织职工学习,并利用微信、微博、宣传栏等平台大力宣传,不断营造学习氛围。同时,该矿还将定期组织班组安全建设领导小组成员现场抽查“四项权利”的知晓率,将此项工作作为各基层单位班组安全建设工作的一项重要考核依据。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