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超前防范 监察精准高效——陕西局运用矿山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提升执法效能侧记
时间:2022-11-16 11:18 来源:中国煤炭报 作者: 点击:次
近段时间以来,国家矿山安监局陕西局不断强化“互联网+执法”,充分发挥矿山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简称预警系统)的作用,建立工作专班,常态化开展远程监察和安全巡查,及时、精准、有效处置煤矿瓦斯、一氧化碳报警等隐患,提升监察执法效能,实现动态分析研判、超前预判防控煤矿重大安全风险,推动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建章立制超前防范风险 陕西局党组先后制定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煤矿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联网建设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大力推动全省煤矿预警系统平台改造、扩容、增能,以及预警系统专线联网和工业视频全覆盖联网等工作。截至目前,预警系统已接入煤矿322处,接入率86.6%;接入水文监测系统50处;接入地应力及微震监测系统22处;接入重大设备监测管理系统95处;接入工业视频联网煤矿316处;接入工业视频探头6200余个;接入视频会议会商系统212处。 在推动煤矿企业强化预警系统平台建设的同时,陕西局先后举办了3期全省煤矿监控系统管理使用维护人员专题视频培训,累计连线煤矿998矿次,15000余人次参加了培训。 陕西局制定了预警系统巡查处置工作制度,成立预警系统巡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工作专班,明确责任分工,强化精准监察。 自9月初以来,陕西局每天对全省瓦斯、一氧化碳超限报警煤矿进行视频会商、分析研判,组织超限报警煤矿主要负责人、地方监管部门人员、驻矿监督员、监测监控系统厂家技术人员以及相关专家参加会商,分析研判煤矿超限报警深层次原因及应急处置措施,指导煤矿科学有效处置险情。在此基础上,陕西局根据每周的会商研判结果制作风险提示,下发到全省所有煤矿企业及监管监察部门,内容包含近一周来发生的煤矿瓦斯、一氧化碳超限情况及整改要求,指导煤矿企业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另外,陕西局坚持对视频会商、分析研判发现的瓦斯、一氧化碳超限报警典型案例和突出问题,由远程监察执法组依法作出行政处罚的同时,向全省煤矿企业、监管监察部门发出警示通报,督促指导各煤矿企业认真对照问题,举一反三,排查隐患,超前防范安全风险,落实落细各项安全措施。自9月初以来,陕西局累计会商研判煤矿213处,针对分析研判发现的管理漏洞、突出问题,向煤矿企业、监管部门分别发出2期“风险提示”,10期“警示通报”。 精准监察打击违法行为 依据会商研判结果,陕西局坚持对超限报警处置不当、瓦斯和一氧化碳频繁超限等的煤矿企业,及时开展远程监察和现场监察执法,对可能引发事故的倾向性、苗头性、系统性重大安全风险和问题,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早管控,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行为。 9月16日,陕西局远程监察执法组会同专家开展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分析研判时,发现该省某煤矿1305运输巷密闭墙甲烷传感器异常,甲烷气体含量上升至0.85%时甲烷传感器突然断线,且未查明瓦斯来源和断线原因,存在涉嫌人为删除传感器测点的行为。对此,远程监察执法组立即通过视频会商系统连线该煤矿负责人,并通知驻地监察执法处室赶赴现场核查。最终查实该煤矿在拆除瓦斯抽采管路的过程中,管路内残留的瓦斯溢出,导致密闭墙前的甲烷传感器浓度上升,煤矿地面中心站在发现异常的情况下将密闭墙前甲烷传感器测点删除的重大违法行为。对此,陕西局责令该煤矿停产整顿,拟对该煤矿行政处罚160万元、对相关责任人罚款27万元。 自9月初以来,陕西局远程监察执法组共开展远程监察32矿次,发现事故隐患40条,其中疑似重大事故隐患7条。远程监察执法组对其中19条一般事故隐患罚款57.5万元;对7条涉嫌重大事故隐患和14条需现场核查的一般隐患,按照规定移送驻地监察执法处和地方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经陕西局驻地监察执法处和地方安全监管部门现场核查,共核实重大事故隐患3条、一般事故隐患18条,责令停产整顿3矿次,累计对煤矿企业罚款583.5万元、对煤矿企业相关责任人罚款89.4万元。(记者 刘永宏 通讯员 冀浩楠)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