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监员管理制度
时间:2022-06-17 18:30 来源:煤视界 作者: 点击: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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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任职资格: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工龄,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人员。 第二条 群监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煤矿安全“三大规程”,充分发挥在安全生产中的监督检查作用,带头遵章守纪。 第三条 群监员必须本人填写安全信息卡,不准他人代填,如发现填卡内容有虚假者,扣除当月津贴。 第四条 班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或险情及时向调度室和区队汇报情况。对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及时汇报避免事故发生的,按矿有关规定给予重奖。 第五条 群监员必须佩带标志上岗,坚持下井在区队领取任务。 第六条 出现事故、重大隐患和险情不汇报的,不支付当月津贴;群监员所在班组出现重伤以上事故,扣除当月津贴。 第七条 对于正常出勤而不到信息站填信息卡超过三次者,由矿群众监察会通知所在单位取消其群众监察员资格,更换他人。 (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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