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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局监察执法三处对辖区煤矿汛期安全工作提出五项要求

时间:2024-06-03 来源: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吉林局 分享:

为贯彻落实国家矿山安监局吉林局党组关于防汛工作系列安排部署,针对近期辖区雷雨多发天气,监察执法三处在第一时将气象预警信息转发至地方监管部门和煤矿企业的同时,于5月29日至31日对延边辖区煤矿开展安全巡查,对汛期安全工作提出五项要求。

一是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做好矿井从业人员防治水知识安全培训及水害事故警示教育,提高水害安全意识、防治水工作技能和有效处置水灾应急能力。二是全面落实汛期工作要求。珲矿公司所属2处煤矿要加大对地面塌陷坑积水的巡查力度,备足防汛物资,强化应急演练,提升避险能力。三是强化供电线路检修。要加强与供电部门和气象部门沟通,及时对地面线路及防雷电设备进行检修,防范化解因雷雨天气导致矿井供电不稳定等安全风险。四是强化汛期值班值守。要切实执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应急信息报告制度,一旦发生险情,立即按程序启动应急响应。五是严格执行停产撤人制度。要进一步明确矿长授予调度员、井下带班等人员紧急情况停产撤人的权利,加大对井下涌水量观测频次,发现异常,要及时组织撤出井下作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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