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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局监察执法三处“六个强化”扎实开展学铁规活动

时间:2024-08-15 来源: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吉林局 分享: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八条硬措施”硬落实,压实辖区矿山安全生产责任,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监察执法三处扎实开展“学铁规、明责任、硬落实、保安全”专项活动。

一是强化宣传贯彻。持续强化对“八条硬措施”的学习宣贯,联合辖区市县级矿山安全监管部门对矿山企业开展全覆盖专题宣讲,将对照“八条硬措施”自查自改情况列为每次监察执法必查项,推动企业深刻领会落实“八条硬措施”的重大意义,清楚要做什么、怎么做、不做怎么样。

二是强化“打非治违”。针对辖区长期停产停建煤矿,综合采取明察暗访、突击夜查等方式,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对于“七假五超三瞒三不两包”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从重处理处罚。在辖区矿山企业醒目位置张贴举报电话,加大举报奖励宣传力度,畅通举报渠道,激发从业人员举报积极性。

三是强化超前预防。要求辖区矿山企业开展隐蔽致灾因素动态普查,根据矿山实际和风险灾害特点,全面查清探明未来三至五年采掘范围内各类隐蔽致灾因素,强化完善重大灾害预防治理体系。根据企业普查情况,适时开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专项监察,对治理措施不到位、治理效果不达标的,依法依规责令停产整顿。

四是强化隐患排查。推动矿山企业完善风险隐患排查整改机制,督促矿山企业建立完善并及时更新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每月组织开展1次全系统各环节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对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建立台账并及时报备。

五是强化汛期防范。督促辖区受洪灾影响矿山企业全面开展灾后水害风险分析研判,加大地面水情巡查和井下涌水量观测,严防灾后次生灾害发生。开展矿山防汛专项监察,将应急设施、避灾路线、应急演练作为必查项,对极端天气不撤人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严防溃坝、淹井等水害事故发生。

六是强化警示教育。加强政策宣传、普法教育、科技推广和经验交流,结合监察执法计划,深入辖区矿山企业开展警示教育宣传,把宣传教育融入日常,集中开展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作业人员的警示教育,切实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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