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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局监察执法二处实施联系督导“四+”模式 推动煤矿风险分析研判工作走深走实

时间:2022-12-07 来源: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吉林局 分享:

为深化落实分片分矿联系督导工作制度,切实将煤矿安全风险分析清、分析透,进一步压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监察执法二处实施联系督导“四+”模式,推动风险分析研判工作走深走实。

一是实施“联系督导+风险分析研判”模式。由各煤矿联系人在原有“一矿一策”基础上,结合近期生产矿井生产接续、系统变化、巷道贯通、工作面安装回撤、揭煤等情况及建设矿井工程进展情况,对矿井进行新一轮“全覆盖”风险分析研判。在此基础上,处室组织召开了风险分析研判会议,联系人逐矿分析汇报,与会人员补充,完善风险分析报告,制定风险管控针对性措施。

二是实施“联系督导+监察执法备战”模式。将风险分析报告在处室作战室集中统一管理。计划监察前,由联系人在作战室,结合煤矿安全生产实际,分析介绍矿井存在的主要风险、薄弱环节,检查组共同研究制定针对性现场检查方案,开展“靶向监察”。

三是实施“联系督导+矿井风险提示”模式。由联系人向煤矿企业进行风险提示。要求正常生产建设矿井进一步加强现场管理,切实摸清每处采掘工作面的积水、地质构造等情况,制定风险管控清单,与作业规程共同贯彻、共同实施,进一步推进“一面一策”工作走细走实;要求停产停建矿井切实保障通风排水安全,强化三网运行管理,严禁非法生产。

四是实施“联系督导+常态化督政”模式。结合煤矿风险分析研判情况,及时发布警示信息,督促地方政府及监管部门紧盯煤矿企业存在的主要风险,督促落实风险管控措施。同时,进一步压实日常监管、联系包保、驻矿盯守和安全巡查等责任,严防漏管失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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