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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福建局在龙岩市召开优化煤矿采掘接续工作座谈会

时间:2023-08-01 来源: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福建局 分享:

7月20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福建局在龙岩市煤炭行业服务中心召开优化煤矿采掘接续工作座谈会,深入了解 “5.19”全省优化煤矿采掘接续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研究优化难点堵点,部署落实措施。杨明文副局长主持会议,龙岩市、县两级煤管部门及试点企业翠屏山、黄土坑煤矿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了翠屏山和黄土坑煤矿关于优化采掘接续试点工作的介绍、龙岩市县煤管部门上半年安全监管工作及推进优化工作情况。

会议指出,全省煤矿小、散、差的状况仍未根本改变,优化工作仍然存在认识有差距、标准还不高、进度较缓慢等情况。会议强调,一是狠抓支护改革。要清醒认识支护改革是破解优化采掘接续工作的关键,成功与否是检验优化工作能否完成的重要指标,在验收前,各煤矿井下所有新掘巷道必须取消木支护。二是狠抓“阳光面”管理。对正常回采工作面要具备基本安全条件,做到风险可控,切勿弄虚作假,搞“假阳光”。三是抓好督导帮扶。监管部门要做到监管与服务并重,依法依规帮扶企业解决问题,帮助煤矿提高安全标准、降低开采成本、提高回采率。四是抓好火工、用电等生产要素管理。各煤矿企业要如实的将井下所有施工巷道上报部门,监管部门要用好生产要素核查监管机制,从源头上杜绝超层越界、多头多面人海战术、暗门暗道隐瞒实际作业地点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会议要求,一是要坚定执行优化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深刻汲取山西忻州精诚铁矿、辽宁阜新弘霖煤矿等瞒报事故教训,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坐不住的紧迫感、慢不得的危机感,坚定推动煤矿企业形成正规回采面。二是要达到安全基本条件。煤矿井下采煤工作面必须具备全负压通风,形成两个安全出口,监控、压风、供水、通讯安装到位、有效的金属支护等基本安全设施,在过地质构造带时,必须安装局部通风机进行供风,并编制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向县级煤管部门报备,禁采复采、“孤岛”煤柱开采。三是合理配比退采。煤矿要以通风能力核定生产能力,要以风定产,退采、备采的比例不能超过1:1.5。四是突破“三大关键点”。要在实现正规、阳光开采上有突破,凡发现存在隐瞒工作面的,一律推动重来;要在采面支护上有突破,抓紧试点成功;要在取消木支护上有突破,井下所有新掘巷道全面取消木支护。五是抓好评估“六个100%”准备工作。由市级监管部门牵头,县级监管部门配合,各煤矿企业在评估前要做到阳光工作面,新掘进巷道取消木支护,回采工作面过地质构造制定专项措施同时报备管理,正常回采工作面具备基本安全条件,所有井下采掘工作面报备,井下永久密闭如实标注等“六个100%”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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