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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召开煤矿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2023行动工作汇报会

时间:2023-07-10 来源: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 分享: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矿山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内蒙古阿拉善新井煤业露天煤矿“2・22”坍塌事故和宁夏银川兴庆区富洋烧烤店“6・21”爆炸事故教训,有效防范遏制矿山重特大事故发生。按照《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开展矿山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的通知》(矿安〔2023〕17号)《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矿山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矿安〔2023〕55号)要求,7月7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组织召开了各产煤市、县(区)煤矿安全综合整治、重大事故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汇报视频会,党组成员、副局长李社参加会议并讲话。

榆林市等7个产煤市汇报了3月份以来煤矿安全生产综合整治、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进展情况、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和监管部门存在的突出和老大难问题、下一步重点工作措施。

会议要求,煤矿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煤矿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和汛期防治水工作是应急管理部、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和省委省政府部署的重点工作,也是当前煤矿安全生产的重点工作,一是要扎实推动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和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2023行动这两项工作的开展,要制定详细的可操作的整治方案,监管部门要做到逢矿必查,逢查必细,遇到工作方案不详细、太笼统、走形式、达不到要求的煤矿企业,必须推倒重来。按时间节点完成任务,认真开展应急演练,每月将自查的隐患上传陕西局矿山安全信息系统。二是要深刻汲取近期事故教训,切实落实灾害防治措施。近期全国安全事故多发频发,安全生产形势较为严峻。我们一定要汲取这些事故教训,重点抓好顶板治理、冲击地压防治、井下防灭火等灾害治理,淘汰落后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设备和施工方式,要结合矿井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符合自身条件的施工方案和措施,要尽快淘汰掘进工作钢管式前探梁,实现液压式临时支护,杜绝空顶作业。三是要加强矿井水害防治和雨季“三防”工作。宝鸡市、咸阳市、铜川市和延安市南部的顶板离层水,渭南地区的老空水和奥灰水、延安北部和榆林部分地区的地表水等水害隐患进行重点治理。要随时关注天气变化,发生极端天气情况时必须及时撤出井下人员。四是要各市、县(区)监管部门一定要发挥各自的安全监管职能,严格细致按照综合整治、重大事故隐患排查2023行动要求推动工作,加大打非治违力度,加大执法力度,确保陕西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榆林市、延安市等7个产煤市,韩城市、神木市等28个产煤县市(区)分管煤矿安全领导和煤矿安全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陕西局煤矿安全监察处负责人等90余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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