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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监察执法四处对蒲城县、澄城县煤矿安全监管工作开展监督检查

时间:2023-10-30 来源: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 分享:

10月24日至27日,按照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党组工作部署,监察执法四处先后对蒲城县、澄城县开展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监督检查。

检查组按照《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关于2023年度对地方政府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监督检查的通知》要求,依照检查表内容逐项对两县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责部门煤矿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了检查。

检查结束后召开了反馈会,检查组分别向两县政府通报了政府及监管部门存在的问题,对下一步煤矿安全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是要深刻认识当前煤矿安全形势,加强后两个月安全生产工作。四季度是煤矿企业完成年度目标的重点阶段,要严防煤矿企业“重生产、轻安全”的思想抬头,落实县领导煤矿安全包保责任,要深入煤矿一线检查指导,推动各部门形成合力,加大监管力度,确保煤矿的安全生产。二是加强煤矿安全监管建设。按要求配齐配足监管执法人员,提高专业技术力量占比,加强执法培训,提高执法水平。加强驻矿安监员管理、考核,真正发挥驻矿安监员“前哨”作用。三是夯实煤矿安全主体责任。督促煤矿企业加强安全管理,压实工作职责,强化风险分析研判,落实重大灾害治理工作。四是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格打非治违。深刻吸取近期煤矿事故教训,加大对隐蔽工作面、隐瞒入井人数、遮蔽探头、篡改监控系统数据、以建设之名违规组织生产、“七假五超三瞒三不”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五是推动企业强化基础建设。地方政府要从源头上把好关,加强对实际投资人的管控;督促煤矿企业坚持“管理、装备、素质、系统”并重,抓关键、补短板、强弱项,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大力推进“一优三减”、智能化建设,减少井下作业人数,降低安全风险,整体提升煤矿安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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