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的位置:主页 > 政务 > 工作动态

[中国煤炭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福建局提升监察执法水平 加强联系督导机制

时间:2023-08-29 来源: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福建局 分享:

今年以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福建局紧盯问题整改、重点整治调研成果转化和建章立制,突出全链条靶向整改整治,进一步提升矿山安全监察工作水平。

该局分析历年全省煤矿事故发生的规律特征、突出问题,健全完善矿山事故预警防控“四个一”机制(每季度一研判、一预警、一会商、一警示)。与三明、漳州、南平、龙岩等地党政“一把手”会商,分析辖区矿山安全风险;9次与县(市、区)开展会商,研究提出56项具体风险防控措施;督促市级领导对县级政府、县级领导对监管部门开展会商29次。超前谋划汛期矿山安全防范工作,逐矿开展汛期安全风险分析研判,采取“信息预警+线上巡查+现场检查”模式,及时发布预警通知、工作提醒28批次。

与此同时,该局联合省应急管理厅、自然资源厅在全省矿山深入开展矿山3+N综合整治和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全面梳理各地在落实煤矿优化采掘接续过程中遇到的难点问题,研究部署采煤工作面过断层技术管理、改进采煤工艺等7个方面措施和工作面报备、密闭、通风、瓦斯4个方面配套管理措施。积极组建国家矿山应急救援福建队,打造现代化综合救援基地,并巩固提升龙岩市、三明市现有矿山救护队救援能力。

该局在调研时发现,辖区部分煤矿采掘工作面接续依然较为紧张、采煤工作面单产较低、控制入井人数执行难度大、支护方式仍待改进、机械化采煤推广难度大、违法违规屡打屡冒等6个方面问题,提出狠抓采掘工作面动态管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支护方式、严格规范优化采掘接续评估等7个方面18项措施。部分煤矿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关键人”履职能力,地方政府及监管部门职责落实,监察执法推动重点工作落实存在差距,提出思想认识、责任机制、督政效能等7个方面22项措施。

此外,该局坚持监察执法与指导服务并重,强化煤矿分片联系督导机制,局领导带头对联系产煤市、县(区)和煤矿企业开展联系督导23次,推动地方政府加强矿山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和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全部使用执法系统;督导地方建立健全矿山安全风险防控工作机制,推动地方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建立完善监察执法工作考核、领导干部监察执法报告、各监察执法处主要负责人轮岗交流片区交叉互查等机制,着力提升矿山安全监察执法水平。(沈良坤 吴顺勇)

新煤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