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局:瓦斯超限背后,暴露防治能力不足
“这次瓦斯超限,根源在于该矿瓦斯防治能力不足。”近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云南局在对一处煤矿瓦斯超限报警开展核查时,针对超限背后的深层次问题,责令该矿开展瓦斯防治能力评估。该矿成为云南局首例“被责令开展瓦斯防治能力评估”的煤矿。
今年初,云南省印发通知,要求9月底前对所有正常生产的高突矿井开展全覆盖瓦斯防治能力静态评估,同时对发生瓦斯事故、瓦斯高值超限等情形的矿井开展动态评估。评估结果为具备瓦斯防治能力的煤矿方可生产。
当日,云南省曲靖市辖区一处煤矿瓦斯治理大巷T2传感器发生超限报警,最高值达8%。云南局立即启动响应。
在分析报警原因时,该矿上报信息为:“工人误将抽放支管蝶阀关闭,瓦斯从还未注浆的钻孔溢出,导致超限报警。”这一原因引起一位监察员的注意。
“该矿不久前自行认定为突出矿井。按照防突规定,钻孔施工必须在施工点回风侧10米内安设T钻传感器。但该矿监测预警系统中没有显示此传感器。同时,如果该矿填报的原因属实,钻孔施工作业点可能存在其他重大隐患。”这位监察员说。
对此,该监察员迅速赶往该矿现场核查。
“你们已经是突出矿井,钻孔施工为什么不按规定设置传感器?”监察员问。
“是因为T2传感器刚好在钻孔旁边,所以我们就没再安装其他传感器。”该矿矿长回答。
“T2传感器的位置是固定不变的,在其他地点钻孔时,能保证它在10米范围内吗?你们安设T钻传感器了吗,按要求接入监控系统了吗?”面对监察员一连串提问,矿长一时语塞。
经下井核实,该矿近期确实有其他地点的9处钻孔施工,均未安设T钻传感器。
同时,监察员通过对视频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数据分析和作业点检查发现,该矿还存在钻孔施工后未按照要求及时注浆、施钻时防喷孔装置排砟口向上、瓦斯抽放管未接入抽放系统等问题。
“能够自觉戴上突出矿井的‘帽子’,是好事。但‘戴帽’只是开始,相关的瓦斯防治能力、防治措施都要跟上。”针对该矿存在的问题,监察员在对该重大隐患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的同时,责令该矿开展瓦斯防治能力评估,在机构、人员、装备、制度、抽放系统、监测监控、抽采管理、抽采评判、现场管理等方面进行自查自改。
“这次超限报警让我们认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该矿矿长表示,“虽然我们自行认定为突出矿井,从表面上提高了瓦斯设防等级,但从思想上、管理上、能力上还存在很大差距。我们将通过评估整改,全面提升瓦斯防治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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