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印发通知科学优化新能源利用率目标

时间:2024-06-11 来源:中国煤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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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容量14.5亿千瓦,历史性超过火电,实现了又一次里程碑式跨越。随着新能源装机勇攀高峰,如何做好新能源消纳工作,保持新能源合理利用水平,成为行业内外关注的焦点。

近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做好新能源消纳工作 保障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强调提升电力系统对新能源的消纳能力,确保新能源大规模发展的同时保持合理利用水平,为做好新形势下新能源消纳工作提供指导意见。

消纳“红线”放开 新能源利用率原则上不低于90%

近年来,在“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指引下,我国加快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中央先后提出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和新型能源体系建设,可再生能源尤其是新能源,获得巨大发展契机。

新能源高速增长形势下,系统消纳面临较大压力。“十三五”期间,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了《清洁能源消纳行动计划(2018~2020年)》,首次提出了全国及重点省份新能源利用率目标,其中2020年全国利用率目标为平均风电利用率力争达到95%左右、光伏发电利用率高于95%。

随着新能源大规模增长,维持高利用率将导致系统消纳成本大幅提升。

考虑该背景情况,《通知》要求省级能源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在科学开展新能源消纳分析的基础上,确定新能源利用率目标,部分资源条件较好的地区可适当放宽新能源利用目标,原则上不低于90%。

“虽然近年来全国新能源利用率仍保持在95%以上的较高水平,但部分地区、部分时段消纳压力已有所显现。考虑当前系统存量调节能力已经基本挖潜,需要新增建设大量新型储能等调节资源,经济代价较大,会推升全社会用能成本,不利于新能源大规模可持续发展。”电规总院电力发展研究院新型电力系统研究处副处长王雅婷表示。

在合理范围内调整新能源利用率已经成为行业共识。

从经济性角度考虑,适当放宽资源条件较好、新能源发电成本较低、系统消纳成本较高地区的新能源利用率目标,可为新能源发展留有更多空间,推动新能源高质量发展。

“考虑到‘十三五’以来风电、光伏发电成本已大幅下降,适当放宽新能源利用率目标,新能源项目的合理收益率仍能得到保障。”王雅婷说。

新能源消纳迎“大考”多方协力推动新能源高质量发展

在“双碳”目标下,新能源爆发增长、规模化并网已是大势。做好新能源消纳,应如何保障电网侧的灵活调节能力?电源侧又该做出哪些改变?

《通知》明确,加快推进新能源配套电网项目建设。为做好2024年新能源消纳工作,将重点推动一批配套电网项目建设。此外,《通知》要求积极推进系统调节能力提升和网源协调发展,充分发挥电网资源配置平台作用。这些举措进一步要求电网做好灵活调节,为促进新能源消纳提供保障。

“《通知》指向非常精准,直接解决了长期困扰发电企业布局新能源产业的几大难题,是重大利好。”国家电投战略规划与发展部副主任李鹏表示,《通知》在解决配套电网建设难题方面,既明确了电网的主体建设责任,又开通了发电企业先期建设、电网企业回购的绿色通道;在电力系统调节能力提升方面,要求增加火电灵活性改造、燃机、储能等灵活调节电源容量,从技术上为新能源消纳创造空间;在市场化机制方面,要求加快电力市场建设,加强省间互济,从经济上促进新能源的消纳。

“接下来,发电企业要发挥主观能动性,从提升新能源并网性能、增强电力市场业务能力、统筹投资调节类电源等方面提升新能源消纳能力。”李鹏说。

做好新能源消纳工作,电力市场化是未来发展的必然方向。为适应新能源大范围消纳和分布式新能源就地就近消纳需求,《通知》提出充分发挥电力市场机制作用,优化省间电力交易机制,加快电力现货市场建设,探索分布式新能源通过聚合代理等方式有序公平参与市场交易。

电网行业专家表示,做好新能源消纳工作,需要建立“政策调控、市场引导”的新能源消纳长效机制,尤其要完善风光大基地地区省间和省内现货市场,用市场手段促进削峰填谷,提高新能源消纳率。

电源侧企业应加强新能源进入电力市场的技术预研。一方面应紧密协调电网做好电力系统稳定和保供工作,另一方面应紧跟政府改革方向,开展源网荷储等智能微网探索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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